丰政干发〔2024〕61号
关于赵春丽、常宏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赵春丽同志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副局级)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30日起计算;
任命常宏同志为丰台区商务局副局长(挂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群团组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印发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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