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是负责本区审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属行政单位。职能主要为:
1.贯彻执行中央、北京市审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区审计工作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向区政府报告、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度和完善本区有关政策法规、措施的建议。
3.负责对本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本级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北京市审计局授权的本辖区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本区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
(5)本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
(7)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赎回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审计局进行的审计事项。
5.负责向本区政府、北京市审计局提出本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6.负责对本区处级及其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负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数据调查结果。
8.负责对贯彻执行本区财经政策和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9.负责对区属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0.负责根据北京市审计局授权,依法对中央、市驻本区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办公室、综合科、组织人事科、法规审理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财政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教科文卫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科(环境保护科)、企业社保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十二个科室;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审计监督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50人,实际4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际2人;事业编制12人,实际11人。退休人员3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452.88万元,比上年减少134.24万元,下降5.1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47.09万元,比上年减少254.38万元,下降10.59%。
1.财政拨款收入2141.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1.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22.36万元,比上年减少121.5万元,下降4.97%,其中:基本支出2073.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28%;项目支出24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35.32万元,比上年减少151.8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1.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98%;教育支出0.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5%;住房保障支出287.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41.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90.53万元,增长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3年度决算0.4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审计事务”2023年度决算1740.3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0.48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审计中介服务经费。“组织事务”2023年度决算0.4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18万元,下降29.03%。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0.1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95.24%。其中:
“培训支出”2023年度决算0.1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95.24%。主要原因:署、市、区培训资源充足,2023年度本单位未再另安排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293.8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8.05万元,增长24.6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293.8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8.05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287.1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24万元,增长7.58%。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287.1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24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增加,住房改革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73.2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0.25万元,比上年减少6.07万元,减少原因: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0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64.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审计事务:指审计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