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职能主要为:负责永定河以东地区的河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区管河道、保护河道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负责河道水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做好河道防汛工作,保障河道汛期行洪安全;负责协调跨河工程;负责防汛抢险应急抢修和应急供水处置;负责防汛抗旱、排涝、灌溉、农田水利工程的物资储备及管理。共包含事业单位1 个。
内设机构由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管理室、河道管理室构成。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8人,实际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668.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64.89万元,增长50.4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68.25万元,比上年增加3640.23万元,增长354.1%。
1.财政拨款收入4668.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7.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3.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0.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68.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64.89万元,增长50.40%,其中:基本支出587.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58%;项目支出4080.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68.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64.89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开展了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周边配套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及中小河道治理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3%;节能环保支出1128.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91%;农林水支出2160.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02%;住房保障支出79.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9.1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16.9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9.1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16.98%。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保费基数下调。
2、“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28.4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554.43万元,减少75.9%。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1128.4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554.43万元,减少75.9%。主要原因: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未开展。
3、“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160.3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71.53万元,增加81.72%。其中:
“水利”(款)2023年度决算2160.3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71.53万元,增加81.72%。主要原因:追加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周边配套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9.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7.79万元,减少8.89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9.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7.79万元,减少8.893%。。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保费基数下调。
5、“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1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64万元,减少79.0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1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64万元,减少79.0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0.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240.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5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40.3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40.31万元,增加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240.3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40.3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开展中小河道治理工程。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87.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6万元减少11.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6万元减少11.24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6万元减少11.24万元,主要原因:体现过紧日子的原则,减少公车使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5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2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原因: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1.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8.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7.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7台,共计79.8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应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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