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26 10:00    来源: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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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简称太平桥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89年,是丰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内设6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民生保障办公室;管理1个行政执法机构,为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综治中心)。

太平桥街道党工委、太平桥街道办事处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10人,实有人数99人;事业编制69人,实有人数46; 社区工作者编制250人,实有人数24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547.71万元,比上年增加493.82万元,增长2.9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594.74万元,比上年减少732.59万元,下降4.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94.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079.61万元,比上年增加1328.88万元,增长8.44%,其中:基本支出9638.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43%;项目支出7440.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47.71万元,比上年增加493.82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街道疫情防控、换届选举经费、创城经费、街乡创卫工作经费、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经费、生活垃圾运维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5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6.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41%;教育支出0.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0.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2.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06%;卫生健康支出863.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6%;节能环保支出68.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0%;城乡社区支出366.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5%;农林水支出177.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住房保障支出940.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1.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746.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64.63万元,增长9.39%。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7.7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用于地区人大代表费用。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1年度决算6627.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2.28万元,增加3.15%。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于当年支付。

“统计信息事务”()2021年度决算34.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拨付用于人口普查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2021年度决算4.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7万元,增长46.23%。主要原因:上年结转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资金于当年支付完毕,用于当年开展社区青年汇活动、团工委活动、党庆活动等。

“组织事务”()2021年度决算1045.1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5.9万元,增长66.09%。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的城乡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于当年支付;区划调整后新增社区村拨付党服及党建经费、疫情防控拨付核酸检测信息统一平台设备购置储备经费等。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16.7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21万元,减少30.14%。主要原因:先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年初基层流管员工资预算未用完。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0.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06万元,减少94.5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0.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06万元。主要原因:培训支出仅用于事业编人员培训课时费,无其他培训支出。

3、“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2021年度决算410.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65万元,减少10.40%。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1年度决算385.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65万元,减少10.99%。主要原因:公共文明引导员经费及创城迎检补助经费预算未全部支出。

“体育”()2021年度决算24.76万元,与 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6322.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0.62万元,增加4.64%。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务”()2021年度决算53.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52万元,减少17.75%。主要原因:社区管理退休人员因疫情原因活动减少。

“民政管理事务”()2021年度决算3556.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9.26万元,减少4.29%。主要原因:社区办公经费未全部支付;由于区划调整,后来拨付社区(村)社区办公经费未支付。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691.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6.95万元,增加7.28%。主要原因:司法所、统计所和丽泽执法队下沉街道17人,区划调整调入人员15人、机关新招录人员14人,追加调整。

“就业补助”()2021年度决算52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1万元,增加3.60%。主要原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费和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经费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经费,非年初预算。

“抚恤”()2021年度决算0.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4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调整抚恤丧葬补贴。

“退役安置”()2021年度决算1.0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77万元,减少86.61%。主要原因: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资金剩余。

“社会福利”()2021年度决算11.8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拨付成年孤儿安置费用。

“残疾人事业”()2021度决算1012.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8.61万元,增加12.01%。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1年度决算209.5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09万元,增加16.77%。主要原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上年结转资金于当年全部支付完毕。

“临时救助”()2021度决算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22万元,增加820%。主要原因:年中拨付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经费,补贴到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1年度决算10.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6万元,减少19.48%。主要原因: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费经费年初预算未全部支出。

“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2021度决算0.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下达异地退休返京知青城医保帮扶资金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245.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36.61万元,增长2582.5%。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于当年支付,年中追加公益金用于服务社区居民举办各种活动及社区环境治理,社区邻里互助服务活动资金(21年社会建设市级经费)、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资金(21年社会建设市级经费)、老年节走访慰问经费、退休人员活动服务经费(市属)等。

5、“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863.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87.07万元,增加388.91%。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4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上年结转资金于当年全部支付。

“公共卫生”()2021年度决算212.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6.81万元,增加361.37%。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于当年支付,年中拨付乡村医生基本待遇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2021年度决算41.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23万元,减少14.81%。主要原因:计划生育专干补助已发放完成有结余。

“医疗救助”()2021年度决算52.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8.68万元,减少35.12%。主要原因:大额支出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剩余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156.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6.1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于当年支付,年初无预算,年中拨付创卫专项资金及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8.7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1万元,减少6.42%。主要原因:2021年背街小巷清扫保洁(街道)项目部分经费未支出有结余。

7、“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度决算366.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89万元,减少4.9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1年度决算109.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04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于当年支付及年中拨付2021年违法群租房专项整治资金、房屋漏雨管道堵塞应急维修资金。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1年度决算257.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8.92万元,减少13.15%。主要原因:年末拨付的义务植树活动项目未来得及支付,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资金有剩余。

8、“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177.2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7.26万元,增长100%。其中:

“农业农村”()2021年度决算94.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4.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区划调整新划入四个村,年中拨付村级生态养护和平原造林项目经费。

“林业和草原”(款)2021年度决算82.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2.80万元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区划调整新划入四个村,年中拨付村级生态养护和平原造林项目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度决算940.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7.72万元,增长15.71%。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1年度决算69.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9.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拨付2020年失管小区专项治理资金尾款。

“住房改革支出”()2021年度决算87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8.08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住房补贴及公积金用于司法所、统计所和丽泽执法队下沉街道人员、区划调整调入人员、新招录人员经费的发放。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1年度决算161.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1.45万元,减少11.7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021年度决算161.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1.45万元,减少11.70%。主要原因:安全专职人员经费当年已支付完成,有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21.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下同)2021年度决算21.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36万元,增长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1.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上年结转资金于当年支出,年中追加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儿童康复补助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638.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7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17万元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01.60万元,比上年增加98.85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及物价上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9.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29.3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各部门/单位应增加本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填写以下一、二、三部分,二级单位仅填写三)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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