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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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下设综合调研科、办信科、接访科、复查科、排查督查科五个科室。

主要职能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政策措施。(二)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区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信访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属相关单位交转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五)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综合协调工作。(六)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突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八)承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九)负责指导本区信访工作。承担对本区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本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十)负责征集、处理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5人,实有人数1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797.314017万元,比上年减少1054.639712万元,下降56.9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5.588222万元,比上年减少275.989016万元,下降26.25%。

1.财政拨款收入775.0127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0127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5754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74.020093万元,比上年减少1057.098911万元,下降57.73%,其中:基本支出744.2590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16%;项目支出29.7610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794.169155万元,比上年减少1052.126972万元,下降56.99%。主要原因:上年度有信息化建设项目外区防疫隔离点项目,资金规模较大,本年度无此类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990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7836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183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02%住房保障支出98.688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66.783669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8.805935万元,下降20.79%。其中:

“政府办公室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3年度决算566.64866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48.697507万元,下降20.79%。主要原因:本年度涉及搬家相关经费

“组织事务”2023年度决算0.1350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108428万元,下降44.54%,主要原因:活动安排较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08.5183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3.099724万元,下降10.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年度决算108.5183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3.099724万元,下降10.7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实际发放保险金额少于预估金额

3“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98.6881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6.700244万元,下降27.1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98.6881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6.700244万元,下降27.1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44.25904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6.193597万元,比上年增加2.939033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印刷费、工会经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7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5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15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6.99352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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