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林业工作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林业工作站,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核定事业编制53名(自然减员至30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3副。
主要职责是:负责林木养护管理、有害生物防控、林木种苗、草种、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据有关规定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陆生野生植物、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林业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郊野公园管理及改造提升;负责果树、花卉、森林资源利用及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的技术试验、推广、指导和管理;负责林业相关科技、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资源损失鉴定工作;督促属地、有林单位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及时上报主责部门。
目前内部暂时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林保种苗办公室、产业项目办公室、养护管理办公室、郊野公园办公室、资源监测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3人,实有人数4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7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702.71万元,增长67.0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00.78万元,比上年增加2702.71万元,增长67.06%。
1.财政拨款收入6700.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1.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92.68万元,比上年增加2694.61万元,增长67.39%,其中:基本支出152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76%;项目支出5169.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702.71万元,增长67.06%。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丰台区2023年绿隔公园功能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收入48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3.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7%;农林水支出6300.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54%;,住房保障支出184.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1.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78万元,下降38.52%。其中:培训支出2023年度决算1.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78万元,下降38.52%。主要原因:培训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77.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81万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1人。
3.林业和草原2023年度决算6300.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52.1万元,下降13.1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评审审减资金。二是丰台区2023年绿隔公园功能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验收,因组织结算未支付尾款,资金由财政局收回。
4.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184.3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7.45万元,下降12.6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1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28.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28.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8.97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丰台区山区生态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资金项目预算指标调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2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万元减少14.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14.0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14.05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职能转变,7辆特种作业车不再使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2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3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53.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4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台,共计231.3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9.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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