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的知情权,自2019年起,我区定期公开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状况。
一、监测情况
1.监测点位
2023年第三季度,对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进行监测。
2.监测项目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共监测37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毒理学指标16项、消毒剂指标1项,其他指标1项。
3.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监测水样进行评价,监测指标中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即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
二、监测结果
2023年第三季度丰台区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详见表1。
表1 2023年第三季度丰台区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状况
受检单位 |
监测点位置 |
检测日期 |
检测情况 |
长辛店水电管理服务站 |
长辛店水电管理服务站(东线) |
2023年8月22日 |
合格 |
长辛店水电管理服务站(西线)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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