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失效)202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日期:2021-03-25 10:44    来源: 区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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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10项)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左右。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4.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左右。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5.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下降率、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0.科学谋划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引导社会良好预期,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商务局


二、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13项)

11.切实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严控用地规模、建筑规模。

主责单位:规自分局


12.基本完成规自领域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持续完善严格按规划办事的体制机制。

主责单位:规自分局


13.动态完善街区指引成果。

主责单位:规自分局


14.编制完成宛平城地区、赵辛店、分钟寺地区控规。

主责单位:规自分局

协办单位:宛平城地区、长辛店镇、南苑乡


15.完成长辛店老镇有机更新综合实施方案编制报审工作。

主责单位:规自分局

协办单位:长辛店街道


16.扩大土地储备,做好市场研判,科学合理把握上市节奏,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努力化解隐性债务。

主责单位:规自分局

协办单位:相关街乡镇


17.推进河西地区交通设施建设,争取将河西地区轨道交通纳入北京市轨道交通三期线网建设规划。

主责单位:规自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


18.持续开展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先行启动区绿化建设。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19.推进南苑—大红门地区腾退产业空间改造提升,加速文化、科技、商务等产业要素聚集,引领南中轴地区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环境提升。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规自分局、区产城融合中心、南苑-大红门现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0.编制上报丰台站“站城一体化”启动区控规和综合实施方案,加快相关地块征拆和土地供应。

主责单位: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1.加快丰台站改建工程征拆收尾工作,力保丰台站年内通车。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2.加速丰台站周边配套市政工程建设,实现万寿路南延、丰台东路、四合庄西路等道路局部通车。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23.围绕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重要交通节点,加大周边区域环境、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整治提升力度。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三、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31项)

24.紧抓全市“两区”建设的有利契机,提升重点区域开放示范引领,推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突破。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协办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等相关委办局、各街乡镇


25.充分发挥“丰九条”等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1511”产业提升工程。

主责单位: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科信局

协办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等相关委办局、各街乡镇


26.建设方庄、马家堡、花乡奥莱等10个集商务、消费、文化、休闲于一体的区域活力中心。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

协办单位:规自分局、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相关街乡镇


27.持续推进新发地、岳各庄等农副产品市场升级。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花乡、卢沟桥乡


28.依托花乡花卉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都市精品花卉产业。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花乡


29.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新址的平台作用,提供1700余个审批事项一站式服务,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80%以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平台同标准、无差别办理。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30.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改革任务,完善精准服务企业机制,更好地优化提升地区营商环境。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金融办、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


31.做好“证照联办”改革试点,全面落实“一照多址”改革。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3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区属国企,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


33.加快区属平台公司建设,提高融资能力、物业自持比例,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区域经济发展。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

协办单位:丰台园管委、丽泽商务区管委、区财政局


34.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加强财源专班力量,扩大走访服务范围,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35.全力推动丽泽城市航站楼和新机场线北延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优化功能设计,努力创建站城一体化典范。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

协办单位:规自分局


36.力争实现地铁14号线、16号线年内通车,持续深化地铁丽金线规划方案研究设计。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37.年内基本完成滨水文化公园一期、城市运动公园一期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金中都遗址公园建设,形成近500亩的开放绿色景观空间。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38.完成金中都东路等3条道路建设,进一步畅通丽泽商务区交通微循环。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城市管理委


39.以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引进金融、科技类头部企业,规划建设数字金融科技示范园,推动数字货币和智能保险等改革试验与测试应用落地,打造数字货币技术和应用生态圈。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金融办


40.主动与市金融局对接,与数字货币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协同筹备“数字金融论坛”。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金融办


41.围绕商务活动需求,引入相关领域知名企业参与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商务洽谈、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布局,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丰富时尚文化元素,做好多样化商务服务配套,提升区域品质,统筹丽泽区域文化设施用地一体化建设,打造现代文化艺术中心,营造现代、时尚、舒适的工作生活氛围。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

协办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42.加大丽泽商务区物业服务力度,引进先进管理理念与模式,提升服务品质。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


43.启动南郊灌瓶厂搬迁工作。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丽泽商务区管委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自分局、区发展改革委


44.加快推进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主责单位:区教委、丽泽商务区管委


45.完成丰台创新中心和航天航空产业中心建设。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区科信局


46.持续做强轨道交通和航天航空两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深化与航天一院、航天三院、铁道科学院等重点院所的合作,加强与北航、北理工、北交大等重点高校的联系对接,支持引导航天航空、轨道交通创新技术发展。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区科信局


47.加大对电子信息、智能智造、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等其他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48.依托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等区域资源,建设首都医学科技创新转化中心。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协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科信局


49.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带动作用,发展创新型总部经济。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50.高水平规划建设中关村丰台园西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建设。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协办单位:区科信局


51.举办第三届中国铁路发展论坛等全国性产业推介活动。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52.围绕全市发展高精尖产业系列政策,继续落实好各项扶持惠企政策,提升园区配套服务的整体水平。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规自分局


53.出台《中关村丰台园进一步扩大开放、激发创新活力的措施》,开展精准招商,实施“青苗”培育计划,力争全年上市挂牌企业3家以上,“瞪羚企业”10家以上,新增国高新企业50家。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协办单位: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金融办


54.全年实现中关村丰台园总收入同比增长8%、留区财政收入同比增长5%左右,人均、地均产出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四、努力建设高品质宜居城市(31项)

55.巩固“一微克”行动成果,加强PM2.5、臭氧、温室气体协同控制。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56.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实现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达标。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57.继续推进永定河生态治理,实施晓月生态修复工程。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宛平城地区


58.逐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河西农村地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59.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3200亩,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60.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推动一批重大项目纳入新一轮城南行动计划。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61.持续优化交通环境,推进地铁19号线一期建设工作。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规自分局


62.梳理我区断头路、代征路情况,建立实施台账,制定实施计划,完成符合条件的代征路移交工作。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规自分局


63.实施3条次干路建设、3条道路大修、5处交通疏堵工程,开展2个区域交通综合治理。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64.统筹全区停车管理,加快静态交通设施改造,新增1600个路侧停车位。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65.推进河西第二水厂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66.推进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67.加快5G基站建设,实现区域全覆盖。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


68.加快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推动大瓦窑-小井组团等项目实施,加快推进花乡中部组团项目一期上市地块达到入市条件。

主责单位:农业农村局、规自分局

协办单位:卢沟桥乡、花乡


69.推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模式,开工建设张仪村、东管头村等项目,实现葆台村项目竣工。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规自分局、卢沟桥乡、花乡


70.持续落实背街小巷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71.启动实施16个村庄的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2.完善“村地区管”机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农地农用底线。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规自分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宛平城地区


73.加强集体资产监管,推动集体经济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74.完成2021年“疏整促”专项行动任务,实现重点区域环境提升。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乡镇


75.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开展“基本无违建区”创建,实现新生违建、占道经营动态清零。

主责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76.实现“开墙打洞”及“无证无照”经营点位动态清零。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7.推动市属国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协办单位:花乡、新村街道、大红门街道


78.持续巩固南苑—大红门地区疏解整治成果,严防传统业态回潮。

主责单位:南苑-大红门现场指挥部


79.抓好腾退空间统筹利用,实现留白增绿34.3公顷,鼓励模式创新,激活存量资源,打造一批成功案例和精品区域。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规自分局


80.统筹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81.加快长辛店老镇有机更新。

主责单位:区房管中心、长辛店街道

协办单位:规自分局、区发展改革委


82.继续推进宛平城内住宅解危工作。

主责单位:宛平城地区

协办单位:卢沟桥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83.加快推动南苑村、五里店京周路地区、张郭庄等棚改项目实施。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南苑乡、卢沟桥街道、长辛店镇等相关街乡镇


84.持续加大清理滞留户工作力度。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相关街乡镇


85.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4200套,竣工6000套。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全面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11项)

86.平稳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深入落实街道办事处职责规定,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87.以首善标准推进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8.下大力气抓好物业管理,提高“三率”水平,探索利用市场化手段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89.继续深化落实“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大力解决群众诉求集中的重点问题。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区城指中心


90.严格规范完成村居“两委”换届工作。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91.深入开展反恐反分裂斗争,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责单位:公安分局


92.加快丰台区综合指挥中心等“智慧”平台建设。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9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提升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

主责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94.加强地方金融系统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


95.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主责单位:区信访办


96.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4项)

97.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严格冷链食品等重点产品风险排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98.加强疫情防控,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99.筑牢城市防疫屏障,落实疫苗接种方案。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各相关委办局、各街乡镇


100.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和二、三级医院发热门诊作用,增强疫情监测预警、精准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规自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


101.统筹优化全区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医院品牌建设,高质量推进丰台医院提质改建、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工程和北京口腔医院迁建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02.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03.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04.加强医保惠民便民,全面实施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105.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新增床位200张,推进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建设。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06.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规划建设区级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

主责单位:区残联

协办单位:规自分局


107.做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帮扶,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108.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主责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9.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10.完成长辛店铁路中学改扩建的工程,加快推进北京十二中联合总校国际学校建设。

主责单位:区教委


111.新增普惠性学前学位800个。

主责单位:区教委


11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品质提升工程。

主责单位:区教委


113.启动高品质示范高中和品牌特色高中建设,设立高中校长基金,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主责单位:区教委


114.加大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引进力度,加强教育人才储备与优化配置。

主责单位:区教委


115.围绕建党100周年,推进卢沟桥-宛平城-长辛店文化片区建设,加强卢沟桥、宛平城文物和长辛店地区红色遗址群保护利用,推出革命活动旧址展览,做好红色文化传承。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宛平城地区、长辛店街道


116.举办第五届中国戏曲文化周、中秋“卢沟晓月”等活动。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促中心


117.开展不少于1800场次的群众文化活动。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18.加快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区图书馆新馆年内投入使用。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19.新建不少于30处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120.举办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节等系列赛事,组织开展欢乐冰雪季、冰雪大篷车进基层等活动,营造浓厚的迎冬奥氛围。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7项)

121.持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122.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123.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区政府党组示范作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主责单位: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乡镇


124.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主责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125.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主责单位:区审计局


126.坚定不移推动反腐败斗争,加强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宣传,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狠抓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主责单位: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乡镇


127.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鼓励干部走出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阔眼界、锤炼本领,以狠抓落实、敢于担当的精神,在实干中展现新作为、开拓新局面。

主责单位: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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