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石榴庄街道关于清理整治废弃电动三四轮车的公告-1

日期:2023-12-08 17:06    来源: 石榴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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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街道顶秀金石小区9号楼北侧的车辆,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234号(石榴庄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010-67279202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石榴庄街道办事处
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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