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主体基本信息

日期:2024-03-22 09:00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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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丰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一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落实本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五)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六)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时间、通讯地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南路1号院9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南路1号院9号楼

咨询电话:010-83735640

监督电话:010-83735640

传真:010-83734658

邮编:100166

邮箱:fttyjrswjbgs@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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