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第一季度执法检查计划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检查类型 | 检查方式 | 检查对象基数 |
1 | 军人优待情况 |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 | 日常检查 | 1.现场检查:现场询问 2.非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电话或短信查询、网上核验等 |
本区负有军人优待义务单位总数 |
2 | 烈士遗属优待情况 | 重点检查在住房、集中供养、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征兵、公务员招录、教育、就业、个体经营等方面,负有优待义务的相关单位是否向烈士遗属提供相应优待政策 | 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 | 日常检查 | 1.现场检查:现场询问 2.非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电话或短信查询、网上核验等 |
本区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单位总数 |
3 | 优待抚恤对象违法行为 | 优待抚恤对象是否存在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情况;优待抚恤对象是否存在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情况;优待抚恤对象是否存在伪造残情、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情况 | 优待抚恤对象 | 日常检查 | 1.现场检查:现场询问 2.非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电话或短信查询、网上核验等 |
本区优待抚恤对象总数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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