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公示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日期:2025-01-03 09:48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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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特制定2025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行政执法检查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行政执法工作内容

(一)学校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开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执法检查。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依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开展饮用水卫生执法检查

(三)医疗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开展医疗卫生、母婴保健、采供用血、计划生育执法检查。

(四)传染病消毒、放射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控、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

(五)公共场所卫生: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执法检查。

(六)职业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开展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执法检查。

托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开展托育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式

通过国家双随机抽查,专项监督检查,日常检查,本年度国家、北京市等重点监督抽检计划。

1、落实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2、做好市、区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经营公共场所、非法行医等的查处力度。

3、以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违法行为等为重点,加强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4、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月3

附件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事项计划清单

管理对象

数量

检查类别

公共场所单位

1318

国家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

学校卫生与托幼机构单位

55

国家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

托育机构

25

国家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

医疗机构(含相关专业

1765

国家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

生活饮用水单位

367

国家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

职业卫生用人单位

59

国家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1

国家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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