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4年度,本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农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2024年本机关设置行政执法岗位60个,其中A类岗位核定人数49人,关联在岗执法人员49人,A岗关联率100%。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4年A岗在岗人员全部参与行政执法工作,A岗参与执法率为96.08%。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89项,除“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县级权限)”事项在我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理外,其余88项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可全部纳入“签一次”、“签两次”事项清单。2024年,我局共办结政务服务事项1674件,均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于7个工作日内实现了全量、透明公示。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2024年各项执法检查计划,以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为依托,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开展养殖、兽药、生鲜乳、种子、肥料、农药、渔政、农机等农业行政执法检查10009个次,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执法检查173次,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25次,检查计划完成率为100%,检查结果已定期向社会公开。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全年查办动物检疫、动物诊疗、假兽药、使用人用药、渔业资源保护、种子、农药、植物检疫等案件共96件,罚没款共计738995.73元,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全部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公示制度,案件处罚裁量基准、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规范,全年共收到18起行政复议案件,司法局均作出维持行政执法决定,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起,法院均作出裁定驳回。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4年全局共收到案件96件,2024年,我局共收到区长信箱、信访等案件49件,其中区长信箱28件、来访、来信、来电及上级转派累计21件、“接诉即办”指挥调度平台工单484件。经协调确认,属于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范围的答复办结466件;对不属于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的问题阐明理由予以退回18件。
八、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9日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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