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行政机关执法主体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执法主体1个。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执法岗位设置:设置区级医疗保险综合管理审查决定岗、区级医疗保险综合管理业务承办岗。
在岗执法人员数:行政执法人员45人,其中A类岗0人,B类岗45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区级医疗保险综合管理审查决定岗1人、区级医疗保险综合管理业务承办岗44人。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承担政务服务事项19项,其中行政给付类事项5项,行政确认类事项1项,公共服务类事项13项。2019年全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1666件,其中行政给付类事项办理9272件,行政确认类事项办理7768件,公共服务类事项办理34626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对辖区310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分解收费等多类违规问题,问题发现率为43.5%。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无。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成立接诉即办专班,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局一把手主抓、科室负责人主办”的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件104起,办结率100%。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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