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
执法主体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执法主体1个。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结合岗位设置层级要求和职权事项实际,设置A类行政执法岗5个、关联在岗人员5人,B类政务服务岗9个、关联在岗人员7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A岗在岗执法人员年内全部参与行政执法工作。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1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53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1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13件。
五、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初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于2月2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全年依计划开展执法检查507次,其中线上检查500次,包括对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核准项目、企业备案项目、招投标领域、节能领域、价格监测领域、服务机构等的执法检查;线下检查7次,为储能项目专项执法检查。上述所有检查结果均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我委全年未作出行政处罚,无行政强制职权,不涉及相关案件办理工作。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案件,不涉及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工作。
八、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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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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