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丰台区生态环境局依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全称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数量1。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共设置执法岗位4个,其中区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承办岗60人,区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决定岗1人,区级生态环境领域职权事项承办岗4人,区级生态环境领域职权事项决定岗2人。岗位关联率100%。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610人次,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一)行政许可
1.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情况:2024年,审批办结项目54件(含4个涉密项目)。
2.辐射安全许可情况:2024年,共受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206件,办结206件。其中:新申请58件、重新申报43件、延续43件、变更44件、注销18件。
共办理放射源备案489件。其中:转出250件、转入6件、出口118件、返回备案5件、进口110件。
3.排污许可情况:首次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25家、变更161家、重新申请67家、注销18家。
(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2024年,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备案接件办结858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接件办结165件;对危险废弃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接件办结74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4年,出动31610人次,检查固定源15567家次、移动源(柴油车)53238辆次。
固定污染源方面,以分级分类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检查污染源单位15567家次,发现问题7176个;非现场检查9012家次,发现问题3198个,问题发现率35.5%。
移动污染源方面,路检重型柴油车43017辆,入户检查重型柴油车10198辆,开展氮氧化物检查16953辆;检查检测场478场次,检查车辆4780辆次,重点车型在线动态审核率97.04%;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843台次;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比对监测115家次,油气后处理装置排放浓度监测76家次,加油站场界浓度监测6家次,加油站泄漏点位浓度监测34家次,加油站油品清净性监测33家次。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4年,适用行政处罚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5件,处罚金额350万元;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8件,免罚金额53.1万元;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77件,处罚金额27.28万元;移送行政拘留8起,行政拘留7人;移送公安刑事拘留3起,刑事拘留5人。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4年,共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和“接诉即办”1307件,其中12369系统262件,占比20.1%,12369系统有奖举报0件,占比0%;接诉即办系统999件,占比76.4%,信访系统5件,占比0.4%,来访来电及上级领导转办批示41件,占比3.1%;涉及大气类722件,占比55.2%;噪声类341件,占比26.1%,涉水类40件,占比3.1%,其它类204件,占比15.6%。全部按要求时间办结,办结率100%。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无。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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