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催告书送达公告
京建法罚(丰建)字[2021]第620055-1号
姓名:周军
户籍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西郊村前进组18号
有效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3210************19
因你(单位)建设的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2层201内205室内装修工程,经查发现建设单位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本机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于2022年1月7日对你(单位)作出京建法罚(丰建)字[2021]第62005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处2600元的罚款,并于2022年1月12日送达,要求你(单位)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而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义务(缴纳罚款),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现告知你(单位)如下事项: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前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机关将依法决定行政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京建法罚(丰建)字[2021]第620055-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12号
联系电话:52812031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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