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部门现存行政执法主体1家,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置执法岗位6类,分为:区级人防行政检查审查决定岗、区级人防行政处罚审查决定岗、区级人防政务服务审查决定岗、区级人防行政检查业务承办岗、区级人防行政处罚业务承办岗、区级人防政务服务业务承办岗。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A类岗位核定人数32人,实际参与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39人(含年内离岗),参与执法率95.12%。根据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要求,我办下属事业单位(丰台区人防工程管理所)不再承担行政职责,目前A类岗位数量及人员正在调整中。B类岗位核定人数2人,在岗人员2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机关行政科室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队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共同参与行政执法工作。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1年完成人防工程标准审查41处,其中初审阶段15处,会商阶段26处(易地建设项目5处,缴纳易地建设费1370088.8元)。核发人防工程使用证207处。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58处。
五、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持续深入推进人防工程行政检查工作,重点针对违反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或降低人防工程防护效能力的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集中排查了156处在用人防工程内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与充电的问题,并对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关停了2处正在使用却不具备两个以上安全出口的人防工程;委托北京天彩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37处人防工程内部安装的天然气管道、燃气表进行了拆除和封堵,有效消除了人防工程内部各类安全隐患。全年完成行政检查3459件。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1年作出行政处罚4起,罚款0.05万元。其中一般程序处罚3起,简易程序处罚1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无行政强制职权。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1年,共受理“接诉即办”群众诉求案卷721件。其中,市人防办转派660件,区城指中心转派61件,均已及时、按期办结。
八、其他需要公示的情况
无。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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