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1家,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设置区级公证监督指导审查决定岗,区级法律援助决定异议复查审查决定岗,区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执法审查决定岗,区级公证监管执法业务承办岗,区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执法业务承办岗,区级法律援助受理审批决定岗,区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政务服务业务承办岗,区级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业务承办岗,区级法律援助决定异议复查业务承办岗,区级公证监督指导业务承办岗。
目前,行政执法人员11人,其中A岗7人,B岗4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上述A岗在岗执法人员,全部参与行政执法工作。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开展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并对辖区律师的考核结果予以备案审查;对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度考核及注册;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90件,其中民事347件 刑事443件,接待来访12000余人次,来电5500余人次;对北京市首佳公证处进行了年度考核;受理司法鉴定类行政许可申请初审55件,涉及司法鉴定机构9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执行2020年各项执法检查计划。2020年,对辖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共计305次。检查结果均为合格。开展公证执法检查83次,检查结果为合格。
六、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全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件,审结1件。其中:给予行政处罚1件,不予处罚0件,撤销立案0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全年共收到律师类行政投诉案件17件,受理4件,作出答复12件,投诉人撤销投诉2件,目前在办3件;共受理司法鉴定类行政投诉案件44件,其中受理31件,作出书面答复37 件(含书面不予受理告知6件)。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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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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