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名称及数量
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
执法主体数量:1个。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及人员在岗情况
A类执法岗位编制:21个,实际在岗17人,外借4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
除借调人员外,其余在岗执法人员全部投入一线执法。A类执法岗位已在执法平台全部进行关联,A类执法岗位编制比为80%,执法人员全部参与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参与执法率≥80%。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建设街道标准化政务大厅,改善政务服务硬件环境。推进街道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次”改革,设置10个综合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运行。梳理147项政务服务事项,践行“最多跑一趟”、“一站式”服务。解决西三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达标问题。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一)“疏整促”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大力拆除违法建设,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95761平方米,腾退土地10.57公顷,超额完成2019年拆违任务,拆除量位列全区街道第二名。集中力量攻坚拆除国际监狱南侧、太和大院等7处大体量违法建设,围绕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起步区建设,拆除大泡子9处出租大院和赵王庄11户村民违建房屋,解决了20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全产业链条整治,对中铁兴都大院、长城日化出租公寓等进行集中整治,关停和义五金市场,整治辖区无证无照经营企业47家、群租房28户,查处占道经营89起,罚款40100元,实现占道经营、“散乱污”企业等“动态清零”,持续开展“住改商”及违规仓储物流专项整治,加强管控避免反弹。
(二)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持续显现。以扬尘管控为重点,实现PM2.5、TSP浓度双下降目标,按要求及时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对辖区裸地进行全覆盖,检查施工现场4家次,苫盖工地裸地8块。治理松林庄平房区污水直排问题,消除黑臭水体,落实“河长制”规定,加强日常巡查,各级河长全年累计巡河490次,小龙河水面逐渐重现清澈。继续巩固辖区单位、餐饮企业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理成果,在专业公司指导下,9个社区通过厨余垃圾小桶分装试点,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三)推进诉求分类办理。2020年共受理市民诉求6429件,成绩总体稳定,排名由2019年底10名上升至第3名。针对“接诉即办”工作,至少两天调度一次,逐个分析解决,并加强督促督导,立即办理居民身边的“小散急愁”诉求,科室、社区、物业等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水电气热、跑冒滴漏、暴露垃圾等迫切问题,及时发现并消除电动车飞线充电、群租房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序占道经营。挂账督办难点问题,对解决周期较长或需要协调多部门协商的事项,实行挂账督办,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逐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小区违法建设、私占公共空间、物业管理、停车管理等问题,由分管领导、包片领导专门研究调度。
(四)充分利用“吹哨”机制。街道全年共“吹哨”34次。协调市、区水务局完成松林庄平房区污水主管线改造,解决久敬庄外贸集团宿舍10户居民供水问题;与区城管、交通、住建、规土、园林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东里停车管理、“僵尸车”、公园保洁、违规施工、违建认定等综合事项。约谈处罚物业单位8家、罚款4.6万元。
(五)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拆违、疏解整治等工作,逐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置群体访、重复访等问题,针对通久步云关停后遗留问题,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发挥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调处民间纠纷,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次。定期检查企业规范用工情况,调处违反劳动法规事件。
(六)打造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深化实施“街巷长制”,做好53条背街小巷的日常清扫维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0个旱厕改造任务,更换小区楼门93个、楼道窗户505个,修补西二、东二等社区路面。加大环境秩序执法,处置无照游商、店外经营等问题1000余起,查处非法小广告、店外经营、广告牌匾等违法行为33起,罚款13800元。依托综合执法力量,持续整治私装地锁、僵尸车等违法行为。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0年和义街道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95761平方米。行政处罚案件265起,罚款共计500000元。无行政强制案件。
七、投诉、举报案卷的受理和分类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共受理市民诉求6429件,成绩总体稳定,排名由2019年底10名上升至第3名。
(二)案件类别及分析
2020年,和义街道共受理市民诉求6429件,其中有效诉求3866件。街道全年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投诉件百件以上)疫情防疫类、物业管理类、违建类、停车管理类、游商类、噪音扰民类、垃圾类等七类问题。
疫情防疫类题620件,占诉求总量的16.06%;物业管理类问题584件,占诉求总量的15.11%;违建问题270件,占诉求总数的13%;游商类问题139件,占诉求总数的7%;房屋修缮类问题207件,占诉求总数的10%;公共卫生类问题182件,占诉求总数的9%,施工扰民类问题140件,占诉求总数的7%。
(三)案件处理经验
1.建立周、月通报制度
坚持每周通报群众诉求办理情况,每月初在街道内部通报上月热线服务情况,对各科室和社区的热线服务工作进行“三率”排名,排名靠后、接诉量高的科室或社区,主管领导牵头进行会商,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对于部分重点重复件,由街道监察组进行督办,工委会定期调度研究难点问题。主要领导每天关注市民服务热线办理情况,对一段时间内的难点问题、重复举报或推诿扯皮问题直接进行督办。
2.坚持疑难案卷二次办理
居民的每项诉求,街道都会进行回访,通过分析研判,对解决不彻底、居民不满意的问题进行专人督办,实行二次解决;对于短期内确实不易解决的问题,通过与当事人进行面谈,力争取得当事人谅解,努力提高满意率。
3.建立面谈机制
通过走访入户,及时掌握群众诉求、问题隐患,努力把矛盾问题发现化解在最基层。各科室和社区接到市民诉求后,第一时间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入户与当事人面谈,当面沟通解决问题。面谈过程留痕,并随处理结果一同回复至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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