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之相关规定,经被征收人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北京第五实验学校丽泽校区中学部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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