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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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区政务服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机关。共设置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体系建设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政府信息公开科、驻区单位服务科

区政务服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运行保障中心。

2.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本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指导、督促各街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重大任务。

2)负责协调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服务中央市属在区单位的职责。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

3)负责本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协调推进本区与北京市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负责研究搭建本区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承担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

4)研究制定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办事流程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入驻部门、事项及人员,提出整合优化、调整规范的意见建议。

5)负责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6)负责受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举报和投诉,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进驻部门行政服务效能的监督评价;对进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培训等。

8)负责指导部门、街道(地区)、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

10)负责联系并指导协调本区有关部门和街镇,对驻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及驻区外埠驻京机构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与外省、外区的联系协调,持续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跨区通办”。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3人,实有人数20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12;党务专职工作者编制10人,实有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5186.2万元,比上年增加1890.57万元,增长57.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41.1万元,比上年增加322.65万元,增长10.35%。

1.财政拨款收入3440.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0.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5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913.25万元,增长59.06%,其中:基本支出1186.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01%;项目支出396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5154.68万元,比上年增加1890.45万元,增长57.91%。主要原因:增加了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项目的建设及监理测评的中期和尾款的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1.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8.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71%;教育支出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8%;住房保障支出163.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748.3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58.86万元,增长48.87%。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74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58.87万元,增长48.88%。主要原因:增加了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项目的建设及监理测评的中期和尾款的支付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0.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适当压减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99万元,下降62.6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99万元,下降62.6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适当压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09.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55万元,增长15.17%。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98.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6万元,增长97.04%。主要原因:新录用党务专职工作者5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10.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0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3.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2.05万元,下降20.4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63.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2.05万元,下降20.46%。主要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86.1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2.45万元,比上年增加7.32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导致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5.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和核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10.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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