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部门)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职责:
(1)负责保障本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本区水务发展规划和水资源规划、河湖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参与编制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并协调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本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3)负责本区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配合北京市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4)负责本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影响评价(含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5)贯彻执行本市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指导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6)负责本区供水、排水工作的监督指导。贯彻落实排水许可制度。监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实施北京市技术标准、监督供水排水行业的特许经营行为。指导农民安全饮水工作;
(7)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节约用水有关定额、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组织编制并实施本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9)指导监督本区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10)指导本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治理与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1)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水库、湖泊、河流等管理范围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贯彻执行河长制工作的政策,推进河长制工作建议和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考核;
(13)贯彻执行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对街道、乡镇进行指导监督;
(14)负责本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5)依法依规负责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开展本区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落实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17)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系统治理,加强本区河湖水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落实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要求,完善城乡供排水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依法指导监督水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地下水监测工作。组织建设城乡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依法加强对城镇排污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监督管理,以及对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情况的监督管理。统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2)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直排地表水体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划定水功能区,制定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负责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统筹协调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重大水污染事故和水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3)两部门要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与区应急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和城市内涝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2)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灾防治工作。会同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3)两部门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救的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防救合力。
2.机构情况。
(1)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绿色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核定受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参与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市中心站组织监督的市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负责永定河丰台段日常维护管理;承担水旱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负责所属湖泊、湿地的维护管理工作。
(3)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负责永定河以东地区区管河道日常维护管理,以及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河道水环境的保护以及水旱灾害防治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涉河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4)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负责永定河以西地区区管河道日常维护管理,以及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河道水环境的保护以及水旱灾害防治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涉河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5)丰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全区节约用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各项节水措施,推广节水技术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
(6)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和水土保持的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水源保护、取水管理、水利设施管理、安全供水、治理污水、防汛抗旱等水务工作;承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建管工作。
(7)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加挂北京市水环境监测中心丰台分中心):协助做好本行政区供水、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的日常管理;负责区属供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以及供排水应急保障工作;协助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北京市水环境监测中心下达的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大气降水、废污水及再生水的水质水量监测任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8)北京市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队:在区水务局授权范围内,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河湖、水资源、水土保持、供水、排水、节水、水利工程设施保护、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水行政执法工作。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及五个执法分队。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320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6534.82万元,增长35.4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719.91万元,比上年增加17468.24万元,增长39.47%。
1.财政拨款收入60299.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35.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5.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63.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2.4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420.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913.70万元,比上年增加17643.19万元,增长38.97%,其中:基本支出5647.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8%;项目支出57266.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384.80万元,比上年增加19278.59万元,增长46.90%。主要原因:本年新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2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007%;教育支出1.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卫生健康支出379.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3%;节能环保支出644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7%;城乡社区支出5778.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7%;农林水支出13194.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85%;住房保障支出798.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5.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12万元,2024年度决算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7%。
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12万元,2024年度决算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7%。主要原因:党建活动分两次下达,年中进行了预算追加。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39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39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4%。主要原因:进修培训等相关活动减少,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50.02万元,2024年度决算74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50.02万元,2024年度决算74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主要原因:本部门下属二级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队因机构改革,单位取消,人员调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相关经费执行至当年6月底。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7万元,2024年度决算3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957.14%。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7万元,2024年度决算3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957.14%。
主要原因:单位进行了科目调整。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48万元,2024年度决算644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9%。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48万元,2024年度决算644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9%。主要原因:存在基本建设项目,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周期较长,工程进度较慢。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追加预算5578.35万元,2024年度决算55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追加预算5578.35万元,2024年度决算55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新增积水点治理项目。
7、“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689.07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9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2%。
其中: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689.07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9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2%。主要原因:存在部分项目项目支出功能分类调整,年初预算收回区财政后,重新下达。
8、“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92.67万元,2024年度决算79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0%。
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92.67万元,2024年度决算79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0%。主要原因:本部门下属二级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队因机构改革,单位取消,人员调出,住房改革支出相关经费执行至当年6月底。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198.59万元,2024年度决算58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4%。其中:
“应急管理实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38万元,2024年度决算4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主要原因:安全员工资为下发且12月存在奖金,决算未计入,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48.21万元,2024年度决算54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6%。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因实施主体调整,预算收回区财政。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6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4041.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25%;农林水支出2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3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追加预算14041.09万元,2024年度决算1404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追加预算14041.09万元,2024年度决算1404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启动了多项防洪能力提升项目,年中追加了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3.1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0%。其中:
“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3.1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0%。主要原因:移民补助人数在年中产生了变动,人数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5647.2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7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80万元减少13.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相关预算及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相关预算及计划。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4.7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7.80万元减少13.0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相关预算及计划,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4.77万元,主要原因:未体现过紧日子原则,各单位均减少了公车使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02.91万元,比上年减少43.21万元,减少原因:本部门下属二级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队因机构改革,单位取消,人员调出,日常公用经费经费执行至当年6月底。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1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37.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27.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6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8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部门共有车辆6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798.2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
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
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
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
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受理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应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加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的稽查业务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本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本区水务发展规划和水资源规划、河湖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参与编制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并协调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本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3)负责本区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配合北京市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4)负责本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影响评价(含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5)贯彻执行本市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指导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6)负责本区供水、排水工作的监督指导。贯彻落实排水许可制度。监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实施北京市技术标准、监督供水排水行业的特许经营行为。指导农民安全饮水工作。
(7)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节约用水有关定额、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组织编制并实施本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9)指导监督本区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10)指导本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治理与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1)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水库、湖泊、河流等管理范围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贯彻执行河长制工作的政策,推进河长制工作建议和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考核。
(13)贯彻执行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对街道、乡镇进行指导监督。
(14)负责本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5)依法依规负责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开展本区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落实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17)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系统治理,加强本区河湖水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落实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要求,完善城乡供排水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0)有关职责分工
① 与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依法指导监督水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地下水监测工作。组织建设城乡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依法加强对城镇排污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监督管理,以及对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情况的监督管理。统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2)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直排地表水体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划定水功能区,制定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负责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统筹协调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重大水污染事故和水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3)两部门要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② 与区应急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和城市内涝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2)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灾防治工作。会同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3)两部门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救的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防救合力。
2.机构情况
丰台区水务局下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计划科、水资源与节水管理科、河长制办公室(安全生产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科、供排水管理科(环境保护科)、财务审计科和工程建设与管理科。有7个下属单位,分别是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丰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和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加挂北京市水环境监测中心丰台分中心)。
3.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底,行政编制33人,实际29人;事业编制134人,实际125人;离退休人员10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4人。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丰台水务局按照要求设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充分、总体产出和效果明确、目标合理可行、指标细化量化,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1.绩效目标设定的充分性
根据国家、北京市水务局、丰台区的相关文件及《“十四五”时期丰台水务发展规划》的规定,根据丰台水务局2023年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确定了“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有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河长制统筹协调和督导作用;加强水旱灾害防御保障能力;强化排水设施运行监管,保障污水处理厂平稳运行;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设立的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绩效目标从部门实际出发。依托丰台水务局部门2024年工作计划要点,从推进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推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和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设定了绩效指标。指标设定与预算批复资金量匹配,指标设定科学、合理、可衡量,从总体上规范和引导了丰台水务局所有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三)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503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574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44594.4万元。资金总体支出420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4.2万元,项目支出3634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3.6%。
(四)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本年实际产出的数量基本达到本年内计划产出的数量,部分指标超预期实现。
①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了建成区36.05%面积达标和70%的雨水就地消纳建成区海。汛期我局加强应急值守,全员上岗,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报水情变化情况,调派抢险单元对16处风险点位进行巡查值守,按要求开展突发积水点位应急抽排工作。拓展巩固“清管行动”,建立“汛前全面清,汛后长效管”的工作机制,对公共雨水、雨污合流管涵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限期整改,汛前清掏雨水管线 1134.16 公里,雨水篦子 4.6 万处,雨水检查井 2.4 万处,清理污染物 1679.74 立方米,总体清掏率达 100%。
② 加强应急保障,2024年完成应急抢修任务80次:出动车辆1755车次,出动人员3170人次,疏通了5349米的管线,并清掏了15座污水井,更换了4座井盖。应急供水共计完成1426车次。
③ 各级河长累计巡河4.1万余人次,督促整改水环境问题 316 处。针对市总河长令任务及凉水河废弃铁路桥墩、小龙河南森公园段等河湖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通报、督办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通过《丰台区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 12 次,督办 36 次,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河长责任,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全面落实14条区管河道(河东:马草河、丰草河、旱河、小龙河、黄土岗灌渠、葆李沟、水衙沟、造玉沟;河西:小清河、大兴灌渠、九子河、蟒牛河、牤牛河、佃起河)及永定河丰台段日常管护及水环境保障工作,管护河道总长度116.3公里,维护河道绿地面积6.49平方公里,及时开展河道淤泥、垃圾清理工作,完善河道周边绿化隔离带建设,全年共计清理垃圾有效地保障了河道的正常运行,实现了全区河湖环境“有人看、有人管、早发现、快整改”的工作目标。2024年北京市第1号总河长令丰台区治水管水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1)持续加强区属供排水设施管护,3座区管污水处理站(河西再生水厂、晓月苑污水处理站、花乡南部污水处理站)、1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通过对丰台区属供排水管线的日常巡查,日常养护,管道的局部维修、管线抢修等措施,保障丰台区170公里区属供排水管线的安全。
2)组织属地政府完成辖区水库移民人数核定工作,及时足额完成我区330名农转非移民和375名农业移民补助发放工作;完成节水载体建设推广195个,推广节水器具 20000套。
(2)产出质量
完成2024年度设定的质量指标,实际产出的质量基本达到绩效目标设立时确定的质量指标。
① 海绵城市、清管行动等工作均通过市级验收,防汛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和保障,2024年汛期期间,各积水点均得到了及时保障,积水第一时间排除,保障了城市的正常运转。
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在严管控、强节水上迈出了新步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4年常规水万元GDP生产生活常规水用水量比2023年降低3.51%加强节水工作,节水型区建设成效显著。
② 持续加强河道景观和水质提升。通过达标处理污水,为马草河、旱河、丰草河、小龙河、水衙沟、小清河、大兴灌渠持续补充再生水,提升河道水环境及水生态质量。强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及时对河道及岸坡进行保洁绿化养护,对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维护
(3)产出进度
基本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级要求的重点工作及丰台水务局年度重点工作。
根据丰台区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丰台水务局细化分解承担的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丰台区决策部署得到落实。在执行过程中,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扎实的工作作风、完善的推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全年各项工作基本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完成。
(五)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规范合法排污,创造良好水环境。对排水户排放的污水进行水质检测,达到震慑效果,规范了排水秩序,宣传相关法规,保护排水和再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对河道排水口进行水质检测,寻找排污源,检测排放口是否达标,保护河道水环境。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2.环境效益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丰草河蓄水工程已全部完工,马草河段景观提升正在谋划。推进“卢三”、“卢梁”综合提升工程和“五湖一线”水毁修复工程进度,为“两园一河”的实施打牢夯实安全基底;不断调整优化三项工程的景观方案,最大限度提升绿化美化及栏杆设施等标准,将园博湖8公里二级路提升为马拉松赛道,在园博湖北段新建漫水桥一座,努力实现沿河岸线交通贯通。
(六)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节水器具推广、节水载体创建等工作中,服务对象均予以高度认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未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
设置服务对象的项目,经抽样检查,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在90%以上,实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七)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丰台水务局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各项制度结构内容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建立了有效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
① 建立覆盖全面的制度体系。丰台水务局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针对水务业务制定了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使单位财务和业务活动能够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
② 制度设计比较有效。制定的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北京市和丰台区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权责比较清晰、流程比较规范、内容结构比较完整,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③ 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丰台水务局发挥审计作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执行到位,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制度持续优化和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通过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保证资金在使用和支付过程中,能够按照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准确、及时、足额并能够确保按规定拨付和使用。
① 制度保驾护航。建成比较完备且运行较有效的财务工作制度体系,强化流程管控,规范审批程序,对部门及岗位职责、审批权限、支出标准进行明确限定,确保资金在制度约束下规范、高效运行。
② 资金使用程序严谨。根据内控制度要求,以岗位职责为纽带,遵循“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不相容岗位实现分离。加强资金使用流程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的支出审批、拨付、报销等程序进行约束,实现了全过程资金管控管理,资金使用全过程都留有痕迹,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③ 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资金使用合规。一是硬化预算约束,确保每项支出按预算批复规模和方向使用。二是支出严格把关,资金支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多角度审核把关,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滞留、挪用、结存资金。三是监督到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规范内部财务和会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转和有效使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四是加强支付方式管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资金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为主,严控现金方式结算。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及时报送。
① 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丰台水务局财务工作,基本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建立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熟练的队伍。
② 落实制度不折不扣。会计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严格执行上级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弄虚作假,不瞒报漏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
③ 数据真实、记账准确。在费用报销及付款过程中,加强对原始凭证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的支出不予办理;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依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准确记账;会计账簿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财务报告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4)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会计信息载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充分利用。
2、资产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正常履职需要和丰台水务局正常运转。
(1)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衔接,构建既有机联系又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强化职责分工,配备专职人员,为开展好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了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清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提升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2)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一是规范资产配置。真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好资产“入口关”,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严格把关,从严控制。二是规范资产调拨,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规范资产处置。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四是规范使用,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保障丰台水务局正常运转,领用人、使用人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出现损坏及时报修,避免闲置浪费或是公物私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租、出借。
(3)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一是会计核算。基本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二是清查盘点。对丰台水务局进行清查盘点,比较全面掌握固定资产数量、价值、配置和使用情况,摸清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3、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取得较大成效,围绕项目环节,建立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融入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导向,发挥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管理思路,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作为提高丰台水务局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对项目预算执行的约束和检验,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绩效导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突出事前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指导预算编制,围绕年度工作总任务,科学设置2024年全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二是严格事中运行跟踪监控,确保项目正常运行。项目运行过程中,发挥绩效目标“指挥棒”作用,以项目支出的预期绩效目标为准绳,开展全过程的绩效监控,发现偏离情况及时预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是深化事后绩效评价运用,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项目产出和效益实现情况,通过绩效评价,改进管理、优化预算资金。
4、结转结余率
与2023年比,2024年转结余率的明显下降,表现出部门预算项目方案计划安排不够细致合理,执行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丰台水务局部门预决算差异率控制情况还需进一步提高,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2024年,丰台水务局年初预算数为36109.950389万元,决算数为63203.978124万元,差异率-75%。
(八)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经过全面、系统和客观的分析,丰台水务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2.72分(满分100.00分,得分率92.72%),综合评价等位为“优”。
其中,(1)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方面,2024年预算执行率83.6%,评价得分16.72分(满分20.00分,得分率83.6%)。(2)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方面,各项任务全部完成,评价得分60分(满分60.00分,得分率100%)。(3)预算管理情况方面,制度体系比较健全,执行比较到位,监督比较有效,评价得分16分(满分20.00分,得分率86.6%)。(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
20.00 |
16.72 |
83.6% |
|
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60.00 |
60 |
100% |
|
预算管理情况 |
20.00 |
17.32 |
80% |
|
综合得分 |
100.00 |
92.72 |
92.72% |
|
绩效评定级别 |
优 |
||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需进一步规范2024年,丰台水务局设总体绩效目标设定不够规范,细化、量化和可衡量水平不够,每个具体指标未能从产出数量、质量、进度、成本和将要实现的效益方面进行设定。
(九)措施建议
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科学性合理性原则,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等产出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有明确服务对象满意度,可设定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丰草河位于北京丰台区境内,属凉水河的一条支流,属北运河水系,其下游入莲花河,河道全长7.8km,流域面积为22.1km2。丰草河原为农田排涝河道,现主要承担流域内的防洪、排水任务。由于年总降雨量的不足和天然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丰草河河道仅在下雨时有水,其他时间会出现干涸,水环境生态条件很差。
丰草河上游起点位于丰台火车站东北角,下游位于丽泽金融商务区范围内,随着两个区域打造的逐步完善,对丰草河的水环境、水景观的要求提高,通过设置循环泵站及管线,使河道两岸生态环境得到提升,不仅可以改善周边自然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也与丰台火车站、丽泽金融商务区总体建设相融合,打造“岸绿”、“水清”的景观环境。
2022年10月26日经区政府专题会研究,明确由丰台区水务局负责,本着亲水性与景观性兼备的原则,加强与丽泽滨水公园、城市运动公园等绿地空间的功能匹配,打造活力宜人,开放连通的高品质景观带,对项目方案细化深化后实施。
2.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是通过河道生态蓄水,满足景观需求,使河道从现状的有雨则流无雨则干的单纯排涝河道变成了全年有水四季有绿,水清岸绿景观河道;为确保水质使河道能够保持适宜水深,且保持流动,满足景观和生态需求。工程内容包括:新建1座2台水泵功率共220kw的循环泵站,DN700循环管线2858m,挡水气盾闸3座。
为保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达到质量要求,该项目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中标施工单位为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通过河道一所内部评审小组进行三家比选,最终确定由中水建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过程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监理控制。
(2)实施情况
河道一所与中标单位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金额22376205.78元。施工单位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道一所项目管理制度,河道一所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对材料厂家筛选、进场材料核验、施工设备进场管理、施工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并委托项目监理单位中水建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施工阶段严格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施工节点进行把控、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与总结。
该项目于2024年3月18日由监理单位中水建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日签发开工令;于2024年11月13由法人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委托中水建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持完成分部工程施验收工作;于2024年11月18日由法人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主持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工作;于2023年11月18日由法人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主持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组成员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水建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组成员为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水建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由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负责后续维保管理。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
该项目报区财政局预算金额为33268300元,经区财政局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审定金额为23594041.27元。项目资金于2024年1月12日下达预算23594041.27元(丰财公用内指【2023】10925号文)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至河道一所。
(2)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使用23467031.77元,剩余项目资金127009.5元于2024年12月18日退回丰台区区财政局(丰财公用内指【2024】8573号文)。
(表一)资金使用明细
|
月 |
日 |
凭单号 |
摘 要 |
支出(元) |
备注 |
|
04 |
03 |
记-6 |
付丰草河蓄水项目监理费-中水建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29,569.76 |
|
|
04 |
03 |
记-7 |
付丰草河蓄水专家费 |
2,500.00 |
|
|
04 |
03 |
记-8 |
付丰草河蓄水项目招标代理费-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76,290.30 |
|
|
04 |
03 |
记-9 |
付丰草河蓄水项目设计费-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
165,745.36 |
|
|
04 |
03 |
记-10 |
付丰草河蓄水项目工程款-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6,712,861.73 |
|
|
04 |
19 |
记-18 |
付丰草河蓄水项目勘察费-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
19,356.37 |
|
|
06 |
27 |
记-17 |
付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工程款-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4,892,335.49 |
|
|
09 |
26 |
记-17 |
付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工程款-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3,172,743.59 |
|
|
11 |
27 |
记-29 |
付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监理费-中水建管(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02,329.43 |
|
|
11 |
27 |
记-30 |
付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设计服务费-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
386,739.18 |
|
|
11 |
27 |
记-31 |
付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勘察费-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
8,295.59 |
|
|
12 |
02 |
记-4 |
付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工程款-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7,598,264.97 |
|
|
合计 |
23467031.77 |
|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使丰草河河道从现状的有雨则流无雨则干的单纯排涝河道变成全年有流水,四季有绿,水清岸美的景观河道;满足景观需求,也为今后丽泽滨水公园拟实现的生态之河提供水生态条件。
2.项目各级指标
(表二)绩效指标设置明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泵站工程 |
1座 |
|
数量指标 |
循环管线工程 |
2.9公里 |
|
|
数量指标 |
挡水气盾闸工程 |
3座 |
|
|
质量指标 |
是否达到设计及规范标准 |
是 |
|
|
质量指标 |
采购工程材料符合标准 |
验收合格率100% |
|
|
时效指标 |
按项目建设节点推进项目进度 |
各节点按时完成率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是否改善周边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
是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是否改善环境及周边百姓生活,提升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 |
是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河道生态环境保持 |
合格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工程是否可持续保持河道生态环境 |
是 |
|
|
满意度指标 |
用户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总结和分析项目资金支出效果,了解分析及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考核项目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绩效质量水平。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河道一所实施的“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项目资金 23467031.77 元。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一是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评价意见。
二是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绩效评价程序规范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是突出绩效原则。重点关注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兼顾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的规定,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特点,并结合该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细化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标准。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确定了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五)。
(3)评价方法和标准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使用专家评价法,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价标准按照计划标准执行,以项目申报时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评价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1)评价准备阶段
根据项目情况组建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并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2)评价实施阶段
① 初步对接。评价工作组完成与河道一所项目负责人的首次对接,充分沟通评价依据、工作任务、时间等事项,讲解评价原则、程序及具体要求,并辅导项目负责人撰写绩效报告、准备资料。
② 审核资料。评价工作组对河道管理一所报送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主要核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③ 制定方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评分方法和评价进度等事项。
④ 整理项目资料。评价工作组将河道一所提供的项目资料,按照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进行整理,分类梳理。
⑤ 评价。评价工作组通过听取评价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了解项目管理过程及绩效完成情况,提出政策、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项目实施特点,明确河道一所主要承担预算支出管理和绩效责任。在此基础上,细化完善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体系。河道一所项目负责人陈述项目情况,接受质询。评价工作组依据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就该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方面,进行评价、打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丰草河生态蓄水及水环境改善项目,经综合绩效评价得分86.40分,其中,项目决策8.48分,项目过程16.50分,项目产出36.30分,项目效益25.12分,绩效评定结论为“ 良好 ”。
(表三)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
|
一级指标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平均分 |
|
决策(10分) |
项目立项 |
|
|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3 |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1 |
1 |
|
|
绩效目标 |
|
|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1.5 |
1.14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5 |
1.02 |
|
|
资金投入 |
|
|
|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1.5 |
1.12 |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1.5 |
1.4 |
|
|
过程(20分) |
资金管理 |
|
|
|
资金到位率 |
2 |
2 |
|
|
预算执行率 |
3 |
2.98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8 |
7 |
|
|
组织实施 |
|
|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1.62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3.96 |
|
|
产出(40分) |
产出数量 |
|
|
|
实际完成率 |
10 |
10 |
|
|
产出质量 |
|
|
|
|
质量达标率 |
10 |
10 |
|
|
产出时效 |
|
|
|
|
完成及时性 |
10 |
8.1 |
|
|
产出成本 |
|
|
|
|
成本节约率 |
10 |
9.2 |
|
|
效益(30分) |
项目效益 |
|
|
|
社会效益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 |
10 |
1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3.54 |
|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① 立项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经过2022年10月26日经区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时开展了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较为规范。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① 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提升了丰草河河道水生态环境,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亲水空间。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总目标设定仍需进一步提升,未充分反映本项目建成后预期效果。
② 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设定新建泵站工程1座,循环管线工程2.96公里,挡水气盾闸工程3座;质量指标是达到设计及规范标准。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指标明确性不足,缺乏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之间对应性。
③ 绩效指标细化程度分析
产出指标中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23594041.27万元。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成本指标只设置了总成本,未设置分项成本,绩效效果指标量化、细化不足。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报区财政局预算金额为33268300元,经区财政局预算评审,审定金额为23594041.27元,实际使用资金 23467031.77元。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在财政预算评审结果显示,项目预算编制中测算依据不准确,其中工程量与计费单价均有误差,导致预算评审结果审减金额过大,未充分体现成本预算工作的重要性。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审定金额为23594041.27元,于2024年1月12日预算批复指标下达至河道一所,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23467031.77元,资金执行率99.46%。
评价分析认为:预算执行中监理、施工合同约定费用金额均与项目申报表中费用测算金额有差异,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应做预算资金调整审批。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河道一所按照财务相关制度单独设置了相关费用科目进行项目支出核算。记账凭证后附有相应的电子支付审批单、发票、明细、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资料。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财务核算相关资料保存相对完整,入账金额及时准确,但部分摘要填写错误。
(4)组织实施有效性
① 管理制度健全性
河道一所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用以规范项目实施和支付。
评价分析认为:河道一所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应进行补充完善并确定制度执行年度期间。强化成本意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中测算依据的充分完整性;采购比选制度缺少供应商单位及人员资质等要求;项目管理制度中缺少对项目第三方的监督管理机制要求。
3、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按质量要求完成了泵站工程1座,循环管线工程2.96公里,挡水气盾闸工程3座的建设,实现了河道生态蓄水。
(2)产出质量
各分部工程符合标准要求,验收合格率100%。
(3)产出时效
该项目施工合同中计划开竣工日期3月1日至5月31日,工期92天;项目实际开竣工日期3月16日至11月18日,工期246天。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开竣工日期不一致,工期未在约定时间完工,虽因上游开发项目施工降水、汛期等因素影响原因造成但未见向该单位决策管理层提交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说明,也未对原合同进行相关事项合同变更补充。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效益
通过该项目建设完成,可有效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为群众提供了优美的亲水空间。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对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具有较为明显作用,但缺少反映效果相关资料和数据支撑。
(2)项目实施满意度
河道一所对河道周边群众进行不记名问卷调查,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管理情况、施工噪音影响情况、施工期间居民出行便利情况、施工周边环境音响情况进项调查,群众对施工满意度为100%。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应适当对周边小区居民进行调差,现有调查方式不能充分支撑项目实施满意度效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决策方面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设置过于简单,未能充分反映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成后的预期效果;产出指标和效益绩效指标的全面性、合理性、量化不足。
(2)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未按照工程量及标准成本为测算依据,成本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项目立项前期调研工作不足,需加强成本预算重要性的认识。
2、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管理制度中缺少对项目第三方的监督管理机制要求。
(2)部分资料文件显示项目工期不一致情况。施工合同与实际开竣工时间出现不一致情况,未对合同相关事项进行签订补充协议。
3、项目效益方面
该项目对项目实施的绩效效果缺乏分析与跟踪,未对河道周边区域整体环境提升效果进行分析。
(七)有关建议
1、项目决策方面
加强绩效管理意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表的填报工作,要紧紧围绕职能和工作制定、细化、量化、可操作、可考评,从定性转化为定量,使绩效目标与实施内容相符,发挥绩效目标在项目管理中的指导作用。
2、项目过程方面
(1)加强对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建立对第三方考核与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促进项目绩效成果的实现。
(2)加强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签订过程的管理,规范工程类合同文本条款及付款条件等内容;出现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款项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支付并保证支付依据的充分完整性。
3、项目绩效方面
进一步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对项目实施的绩效效果要进行分析及跟踪,提高项目的实施绩效成果,对项目周边区域整体提升效果进行分析和提炼,量化效果指标值,反映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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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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