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为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条例》进一步扩大了野生动物的禁食范围,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对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将最高被处以野生动物价值20倍的罚款。
二、加强食用产业链监管,加大罚款惩处力度
《条例》除了规定个人全面禁食以外,还强调对野生动物食用产业链的监管。针对禁食的野生动物,明确要求酒楼、饭店、餐厅、民宿、会所、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出售或者提供来料加工服务,违反者将按照情节轻重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最高可能被处以野生动物价值20倍的罚款。此外,《条例》还规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网络交易平台不得为野生动物买卖提供交易服务,违反者将按照是否实际产生了违法所得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最高可能被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三、禁止随意投食的行为,杜绝私自放生的发生
《条例》还对除食用外的其他可能侵害野生动物或者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了禁止性规定。今后,游客将不得随意投喂野生动物,不得为了拍摄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引诱。此外,针对野生动物放生的行为,必须经过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私自开展放生活动的,将最高被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四、设立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
《条例》要求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此,将每年的4月设立为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将4月的第3周设立为爱鸟周。
总之,徒法不足以自行。每一个北京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自觉遵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主动参与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为构建生态文明的绿色中国贡献力量。在此,呼吁北京全体市民:禁食从我做起,保护从我做起!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张葳、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