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淑贞)近日,丰台法院启动“月说新案”新闻发布系列活动,第一期发布会上通过介绍一起遛狗未系狗绳致人损害侵权案件,与广大社会公众分享了该院的司法案例研讨成果。
据了解,近年来丰台法院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特别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培育了一批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符合社会价值导向的典型案例,基于此丰台法院创设“月说新案”新闻发布系列活动,每月选取一例典型案例对外发布,并通过法官对案件背后法律适用和典型意义的深入解读,用法律引导民众公共规则意识,及时高效化解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矛盾问题。
发布会现场,丰台法院方庄法庭副庭长李蕊介绍了一起涉宠物犬侵权的典型案例审理情况及社会意义。李蕊说,本案属于比较典型的饲养动物侵权案件,审理中法院不仅依据法律法规作出裁判,更是从立足规范社会个体行为的角度,贯彻“谁引发风险谁担责”“谁受益谁担责”的基本社会价值理念,旨在利用司法裁判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维护和谐有序社会生活秩序。发布会现场李蕊法官还介绍了一些日常生活中例如“流浪狗致人损害、喂养的流浪狗致损以及公共场所被流浪狗咬伤如何维权”等几类比较典型的动物侵权致损案件,并结合《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变化予以详细解读。
此外,针对涉宠物犬侵权案件反映的问题李蕊法官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自2017年以来,我院受理饲养动物致害类纠纷逐年上涨,依法养宠的问题广受社会关注,我们希望通过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能够引领民众文明养宠的新风尚。另外,我们也会通过总结提炼类案涉诉风险点向宠物监管机关发送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为其提供决策辅助和行政助力,推动形成宠物饲养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下一步,丰台法院将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在民事裁判过程中不断总结好的实践经验与做法,让法律融入社会生活,为北京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基层经验,不断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法院方案、贡献基层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