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田春雨)为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评估工作,根据《丰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评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丰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建4个由局级领导任组长的下沉评估验收督导组,5月27日至5月29日,对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查纠整改环节开展集中评估督导工作。
组建“高”规格督导小组。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建4个下沉评估验收督导组,由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四位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对区委政法委和区政法各单位认真开展评估。
按照“高”要求严格指导。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丰台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评估表》, 细化15项评估内容,结合“五看”评估重点,采取“三级评估法”,对查纠整改环节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开展全覆盖检查。
开展“高”标准检查验收。下沉评估验收督导小组本着导向清晰、聚焦效果、重点突出、务实管用四个原则,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客观公正评估教育整顿效果。根据市第四指导组要求,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工作提示,明确细化七项查纠整改自评报告重点内容。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验收督导情况,结合各单位自评,形成复评报告。以评估工作为契机,总结查纠整改环节的阶段性问题,并为下一阶段总结提升环节做好充分准备,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