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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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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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启消费维权年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李斌)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营造丰台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利用“互联网+宣传”模式,在严格贯彻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将线上宣传平台与线下活动相结合,通过“三个推动”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

  推动新法规宣传普及形式再优化

  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式,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严格贯彻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优化工作方式和宣传形式,构建社区宣传平面栏、电视广播媒体三维融合的立体化宣传网络,通过广播、新媒体、条幅海报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开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宣贯活动。要求辖区内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签订《北京市丰台区预付式消费经营者提示书》,同时,针对美容美发、体育健身等行业经营者,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宣贯活动,提醒预付卡消费者和经营者使用或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已在辖区30家商业综合体和160家重点预付费主体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放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宣传折页1万余份,受众2万余人。3月15日当天,和义街道市场所、六里桥街道市场所、南苑街道市场等辖区监管所分别在世纪家家福、千禧购物中心、南苑大悦春风里等户外广场,开展“树立诚信理念,共促消费公平”消费者权益宣传主题活动。

  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再升级

  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部门职能,全力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全力打造安全、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再升级。注重标杆示范引领,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的原则,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较高社会知名度、消费相对集中的商业综合体等线下实体店为重点,积极培育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先进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参与范围。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召开“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推进会,通过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和倡议、印制并在实体店内张贴《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消费提示》宣传海报等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营造推广实施该活动的浓厚氛围。加大行政指导力度,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引导辖区5家大型商业综合体40余家门店成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示范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进一步优化了辖区消费环境。右安门街道市场所联合辖区西铁营万达集团打造了辖区首家“精品调解室”,形成投诉纠纷首问负责工作机制。丰台街道市场所组织召开重点企业约谈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将承诺落在笔尖、心底,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推动消费维权志愿活动内容再创新

  为扩大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覆盖范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丰台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色品牌丰台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培育消费维权小雏鹰”分队联合石榴庄街道市场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创新形式,结合当前少年儿童的消费热点,在开展“消费维权选修课”的基础上,选取更贴近少年儿童日常生活、更能帮助少年儿童建立正确消费维权观念的内容设置竞赛题目,以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竞赛的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维权知识学习成效,提高未成年人科学消费意识和维权能力。北京教科院丰台实验小学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有效带动和促进了未成年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太平桥街道市场所在消费者权益日当天联合丰台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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