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亮点
● 统筹区内两级政法单位、大学院校、优质律所的法律人才,按照“一村一人”原则,在56个行政村设立“法治副村长”。
●在全市率先探索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服务模式。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不断提升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切实为推进丰台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案例
聚焦解决“治理”的问题,设立“法治副村长”,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金钥匙”。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破解乡村发展中的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来自19个专业领域的法律人才发挥专业特长,找准找实与丰台农村工作实践的结合点,不断将自身的工作优势持续转化为丰台乡村振兴的动力与活力,切实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赋能增效。
在基层治理队伍协作上,“法治副村长”与“法律明白人”“法律管家”等几支队伍紧密衔接。“法律明白人”充当民情民意收集员,推动村民自治规范发展;“法律管家”嵌入街道、社区、网格三级治理体系,化解基层矛盾,开展精准普法;“法治副村长”凭借其专业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法律管家”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相互协作,与“法律明白人”共同开展培训、普法活动,形成优势互补。
为实现精细化服务、网格化管理、联动化支撑,丰台区促进“法治副村长”与派出所、司法所、调解组织等基层法治资源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据“法治副村长”工作日志记录,截至3月底,全区“法治副村长”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余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26条,接待法律咨询672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9件。
新发地村委会院内,“法治副村长”王晖将“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用村民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国家法官学院“法治副村长”郑悦迪,针对樊家村的股民权益、整建制农转非、拆迁腾退、收回集体土地、债权债务等问题制作了47页的法律意见书。区律师协会“法治副村长”孟宪芹,为郭公庄村青少年群体定制校园安全、网络规范的全方位法治课程,同时成功为一名八旬老人解决房产继承问题。这些场景,生动诠释了“村看村、户看户、遇到法律问题找‘法副’”。
丰台区通过创新实施“法治副村长”机制,进一步拓展基层治理维度,通过法律人才下沉、法治资源导入,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区委改革办、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