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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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4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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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桥街道
“宣传+执法”护航无烟办公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 白婧丽 许贵兰)近日,在国投财富广场4号院工作的市民刘先生反映,有人经常在4号院9层楼道及男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希望相关部门执法处理。

  接到反映后,太平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到场,现场未发现有公共场所吸烟情况,楼道及卫生间均设置有禁烟标识且卫生间安装有烟感报警装置。随后执法人员要求物业调出监控查看吸烟情况,经查看多天的监控情况及相关负责人指认,最终锁定了吸烟人员。执法人员对吸烟者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对其处以50元人民币罚款。

  “谢谢执法人员,最近都没看到吸烟的了。”刘先生向执法人员电话感谢。为避免楼宇内吸烟现象再次出现,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楼宇物业加强禁烟管理,并对楼道及男卫生间等区域加强巡查,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地制止和劝阻。同时,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党群服务中心、楼宇物业,召集4号楼9层所有非公企业负责人,对其开展禁烟宣传。执法队员结合典型案例,从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及个人应履行的禁烟义务、吸烟点设置、违法责任等方面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做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原来,管理者负有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不得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制作并留存相关记录。以后我记住了。”某非公企业负责人表示。

  “不执行禁烟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办公单位,将被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太平桥街道执法人员提示。

  净化公共场所环境,禁烟控烟非朝夕之功。太平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与党群服务中心、商务楼宇物业等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及执法力度,创造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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