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瑶 通讯员 朱睿婕)“谢谢劳动监察的同志帮我们讨回工资,这下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近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功为3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7万余元,工友们拿到工资后连连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2024年5月,A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与B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丰台区某项目的精装修工程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B公司承担项目范围内的水电工程,合同总价为154万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A公司陆续向B公司支付款项125万余元,但并未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2025年1月工程完工,辛苦了大半年的工人迟迟没有收到工资。区人力社保局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迅速赶往项目现场进行查办,第一时间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线索。到达现场后,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检察院向负责人和工友了解情况。经核实,A公司已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大部分款项,但未能对B公司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足额发放。B公司认可上述情况及欠付数额,但表示目前经营不善无法发放工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监察员据此向A公司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从法律规定及企业社会责任角度向A公司阐明利弊,最终A公司同意就此问题研究制定方案。
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调查核实。次日,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检察院一方面为农民工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其依法维权;另一方面针对农民工讨薪群体起诉维权举证难、应诉能力不足等问题,当场对各方开展调查核实,变“书面审”为“当面核”、变“静态查”为“动态办”。
在开展释法说理后,A公司同意先行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后续再依法追偿。当天逐一核对确认36名工人涉及的47万余元工资后,由A公司财务进行工资发放工作。2025年1月27日,农民工有序离开工地,踏上返乡之旅。农民工虽然返乡,但劳动监察工作并未止步,为保证工资到账,监察员积极进行付款进度追踪工作,1月30日,36名农民工已全部收到足额工资款。
近年来,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适时同步获取工作,协调开展案件线索移送,大幅提高了根治欠薪工作效率;同时搭建维权联动平台,在服务大厅开设检察院支持起诉窗口、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开辟“讨薪维权绿色通道”,让劳动者选择最优、最高效的处理方式,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积极与区检察院协调沟通,打击欠薪犯罪与追讨欠薪同部署、同开展,严厉打击恶意讨薪等虚假诉讼行为,努力实现维护农民工权益和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