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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儿福院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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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为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和保护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弃婴和孤儿的接收、照料、教育、医疗、康复及送养工作;负责本区临时无人监管儿童的临时监护、照料;负责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流浪乞讨儿童的长期照料、教育、医疗和康复;负责为入院孤残弃婴取得合法的户籍身份;负责开展家庭寄养工作,办理境外公民收养弃婴的相关手续。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8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履行我区孤困儿童兜底性保障工作

2.落实机构内养育儿童日常照料责任

3.做好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各项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834.316569万元,比2022883.842649万元减少49.52608万元,减少5.6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34.316569万元,比2022883.842649万元减少49.5260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15.19656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78%,比2022294.092649万元增加21.10392万元,增长7.18%。

(二)项目支出预算519.12万元,比2022589.75万元减少70.63万元,减少11.98%,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在北京市丰台区老年福利中心核算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儿童福利经费、儿童门诊及大病医疗、儿福院家具设备购置经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

(三)本部门2023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

(四)本部门2023年无上缴上级支出预算。

(五部门2023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本部门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28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无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19.1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80.456538万元,其中: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儿童福利院: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为依法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提供收留抚养等服务的机构。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的、并已经领取了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未成年人。

家庭寄养: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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