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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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区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应急值守、后勤管理、安全等工作。承担系统内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统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负责大事记、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负责拟订本部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编制管理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劳资经济能源普查统计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与管理。统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策划与品牌塑造工作。统筹协调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政府网站相关内容维护及微信微博、文化丰台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日常运维。负责策划、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宣传工作。建立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媒体宣传推介网络,完善文化和旅游资讯体系。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

  (三)公共服务科。统筹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推动本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文化设施规 划、建设等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本区文化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引导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群众文艺作品创作与生产,推动艺术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传播和发展工作。

  (四)文物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文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的管理工作,构建文物保护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负责组织开展文物保护修缮、抢险加 固、合理利用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本区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推动本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区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内各文物保护单位和区文物管理所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有关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本区文物、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交流活动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承担本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监管方面行政审批工作。落实协调“放管服”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审批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行业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科、环境保护科)。负责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人员等方面的标准并指导实施。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负责对本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协调处理文化和旅游投诉。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措施、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文化、文物和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协调文化和旅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要活动和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区假日旅游综合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景区防汛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和行业综合治理工作。

  (七)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督促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实施。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统筹全区文化和旅游的规划、计划编制、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政策、规划研究和发展形势分析。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归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负责文化和旅游业统计分析。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八)资源开发科。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拟订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奖励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商品开发工作,培育文化和旅游产品。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建立完善旅游市场营销体系,培育新型品牌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策划区级层面的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及相关专题活动并组织实施。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统筹境外文化和旅游会展业发展及市场宣传推广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本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整合方案。

  (九)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班子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干部培训、奖励和日常考核工作,并具体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是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文物管理所

  类    别:公益一类

  主要职能:负责开展区域范围内文物的保护利用研究工作,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服务;开展区内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实施;配合市级单位开展本区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实施;开展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及展示利用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电子邮箱:ftwwgls@mail.bjf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邮政编码:100068


  北京市丰台区旅游服务中心 

  类    别:公益一类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针对不同对象的旅游咨询宣传服务;负责对全区各咨询站(点)进行管理,开展旅游信息化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二号 

  电子邮箱:ftlyfwzx@mail.bjf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二号 

  邮政编码:100071


    北京市丰台区基层公共文化指导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类    别:公益一类 

  主要职能:负责基层公共文化指导工作,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负责开展全区总、分管建设的监督、指导和评比;指导基层开展区级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负责文化组织员队伍建设和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做好普查登记、收集整理、交流展演、辅导培训、传承传习等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评审等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电子邮箱:ftfyb@mail.bjf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邮政编码:100068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馆

  类    别:公益一类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展览展示、文化交流等活动;负责文化总馆服务管理和分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的配送工作;开展群众文艺研究和艺术创作;负责公益电影放映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艺普及推广工作;负责群众文艺骨干培养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4号

  电子邮箱:ftwhg@mail.bjf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4号

  邮政编码:100071


  北京市丰台区图书馆

  类    别:公益一类

  主要职能:负责图书保管、收藏、管理、借阅等各项工作;负责文献资源建设规划,收集、开发、管理和维护本地区地方文献及特藏文献;为社会提供文献信息、阅读推广、社会教育等服务;利用现代化技术为读者提供阅读服务;负责图书总馆服务管理和分馆业务指导工作,完善总分馆网络化服务及配送体系。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电子邮箱:fttsg@mail.bjf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邮政编码:1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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