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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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政工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作,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离岗和病退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办公电话:

010-63813875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年鉴编撰、网络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局法治培训工作;负责本局法务服务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10-63813854

传真:

010-63896983 


(三)依法治区办公室。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接受区属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专项考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办公电话:

010-63810725 


(四)行政财务科。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办公设施、设备的配备及维护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内部保卫和全局的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司法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核算、发放工作;负责本局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及维护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

办公电话:

010-63821410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环境保护科)。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落实情况;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对全区各单位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评比;负责全区法治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民主与法治建设;承办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10-63896993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拟定本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区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会同区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办公电话:

010-63828254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本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协调、指导社会团体及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和仲裁工作,承办司法鉴定相关投诉;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区法律援助及“148”法律服务专线的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接待法律咨询,核准、受理全区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负责指派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办公电话:

010-63828221 


(八)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律师工作。负责本区内律师执业资格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受理、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与律师、律师事务所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本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在本区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相关投诉。

办公电话:

010-83814640 


(九)公证工作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公证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授权或上级委托,开展本区公证监管工作;负责与公证工作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工作;承办相关投诉。

办公电话:

010-63828252 


(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街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教育、就业、帮扶工作;负责宣传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权限内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干警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10-83739946

传真:

010-83739947 


(十一)文件审核科。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以区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和街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检查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根据需要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负责以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局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

010-63810763 


(十二)行政复议审理科。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行政赔偿案件及其统计报表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行政复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研究实施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法律、法规中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政务服务中心六层

办公电话:

010-87017151 


(十三)行政诉讼应诉科(行政调解科)。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研究实施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中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具体承担本区行政调解工作。

办公电话:

010-63828220 


(十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有关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区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争议;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负责审核、确认行政许可事项;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区政府强制拆迁案件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指导本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承办本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备案、统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办公电话:

010-6382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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