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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日期:2019-08-30 16:40    来源: 卢沟桥文化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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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职能主要是:

1.编制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建旅游景点和设施的审核;

3.负责景区旅游招商、宣传报道和业务交流工作;

4.负责景区旅游企业行业管理工作,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5.负责卢沟桥、晓月公园和宛平城等文物景点的保护管理工作;

6.负责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雕塑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国家、市有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爱国主义教育任务;

7.负责海内外各界人士来雕塑园参观、游览活动的接待、宣传讲解等工作;

8.进行国际和民间反法西斯战争宣传和交流工作;

9.负责雕塑园群雕的维护和绿化区的养护工作,做好雕塑园日常行政管理及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宛平城内街常态化运行管理。

共包含事业单位1 个,内设七部一室:旅游开发部、安保部、社教部、文保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景区管理部、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102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32人,事业离岗待退1人,企业人员和聘用人员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840.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26万元,增长23.2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70.42万元,比上年增加1897.43万元,增长66.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0.42万元,占收入合计

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

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26.5万元,比上年增加228.01万元,增长6.16%,其中:基本支出1153.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39%;

项目支出2772.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

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24.49万元,比上年增加1126万元,增长23.34%。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了宛平城北侧城墙修

缮工程、卢沟桥(宛平城)文物保护规划项目、卢沟桥保护工程、16号线占地延期树木养护经费等项目资金,同时增加了补缴职业年金

资金等基本经费,造成了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3.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2 %;住房保障支出142.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3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1.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其中: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1.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3603.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5.59万元,增长5.43%。其中:

“文化”2018年度决算39.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文物”2018年度决算3563.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5.59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区财政追加抗战爆发81周年纪

念活动保障经费、中秋活动保障经费等原因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 165.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4.59万元,增长82.4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1.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6万元,增长 17.76%。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事业退休人员1人增加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18年度决算86.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98万元,增长 278.17%。主要原因,区财政追加事业在职人员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而增加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度决算66.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86万元,增长 15.4%,主要原因:2017年9月后新增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未纳入2018年年初预算,2018年追加人员经费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 142.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05万元,增长8.44%。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18年度决算142.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05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2017年9月后新增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未纳入2018年年初预算,2018年追加资金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本部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事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53.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2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

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1.1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9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

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

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5万元减少2.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05万元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不涉及公务购车,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不涉及公务用车。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

支出325.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7.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5.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1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9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177.41万元,其中:汽车0辆,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此内容,无此说明事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内容,无此说明事项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此内容,无此说明事项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卢沟桥文化文化办事处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其中简易程序评价项目3个,普通程序评价方法1个,涉及金额1234.47万元,占部门项目支出金额总数的33.49%。评价结果:绩效等级为优秀的项目4个,占评价项目的100%。

2018年常态化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根据《丰台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19)55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成立了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组,对“2018年度常态化运行

经费” 项目的绩效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情况

2015年7月7日,《伟大胜利历史贡献》主题展览活动在宛平城内抗战馆举行。为了保障参观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参观活动的平稳有序,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从6月底以来,成立丰台保障指挥部,为此次活动提供了全力的保障服务。经过百日运行情况的显示,城内街居民都能积极地参与到保障活动中,参观活动平稳有序,景区环境美观靓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确保宛平城步行街实施常态化管理,结合当前的运行状况,保障指挥部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维持宛平城步行街常态化管理的建议,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第199期会议决定,从2015年11月以后继续实行常态化管理,由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为主责单位

2、项目的资金情况

该项目申请财政资金375.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75.8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2018年项目实际支出375.84万元,均为保安费,共聘用保安98人, 其中保安员96人,服务热线2人。值岗地点为宛平城东西城门、城内街巡逻、P2P3停车场及电瓶车运营、指挥部服务热线。工资标准为保安员每月0.32万元,服务热线人员每月0.3万元,时间为12个月,全年费用375.8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

3、绩效目标

对宛平城大街实施常态化管理,对景区整体环境提升,使居民及游客有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参观环境。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6.6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5 分,项目管理得分 29.2分,项目绩效得分 52.4 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指标设定不全面,抽查项目不全面、抽查范围较小;

2.对保安人员值岗情况的监督检查需进一步加强。

(四)建议

1.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设定更全面,问卷对象范围更广;

2.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规划预算资金额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严格按照制度制定的管理措施执行,加强对保安人员值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修改后)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旅游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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