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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2018年决算信息公开

日期:2019-08-30 18:06    来源: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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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区委组织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1、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根据区委要求,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指导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区委关于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科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办理干部任免、工资、奖惩、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指导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承办干部调配、交流、挂职及副团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承办市、区双管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规划和计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

6、负责综合协调全区人才工作,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规定;负责全区突出贡献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入才团队的选拔、奖励、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干部审查、干部监督和党内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负责党员、干部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全区干部统计、党组织和党员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区委管理干部、部分区直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管理。

9、宏观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党史工作,按照《北京市丰台区机构改革方案》,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党史办。

10、承办区委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46人,实有人数32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4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9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9.55万元,增长2.9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47.88万元,比上年增加91.46万元,增长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9.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47.88万元,比上年增加91.46万元,增长6.7%,其中:基本支出1180.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6%;项目支出242.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5.97万元,比上年增加68.3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8.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8%;教育支出38.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988.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37.11万元,下降48.67%。其中:“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988.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37.11万元,下降48.67%。主要原因:按照区委工作要求,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开展。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38.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3.31万元,下降62.03%。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38.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3.31万元,下降62.03%。主要原因:按照区委工作要求,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174.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3万元,增长56.88%。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74.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3万元,增长56.8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194.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万元,增长2.7%。其中:“住房改革支出”2018年度决算194.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95.9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4.24万元,比上年减少3.44万元,减少原因:缴纳残保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汽车0辆,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7.21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金额的67.3%,涉及金额800万元。评价结果总体较好。

二、人才工作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深入推进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进一步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平台和环境,促进人才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丰台区人才工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围绕丰台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及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结合人才工作实际,2018年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丰台区人才工作项目申报工作。按照《2017年度人才工作项目申报引导目录》,区人才办对人才项目进行了初审、实地勘察和部门联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了专业评审,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确定立项项目34个。为此2018年区委组织部向区财政局申请800万元资金。

(二)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搭建了央地人才共建共享平台,盘活了地域内人才智力资源;进一步强化对轨道交通、应急救援等优势产业的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对区域优势产业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通过支持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创新型民营企业开展项目,充分激发了市场和用人主体活力;对有利于人才聚集、且对区域重点产业有显著支撑作用的品牌项目给予2-3年的持续支持,逐渐形成人才集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充分挖掘了区域内央地人才资源。立足地域内央属、市属人才资源,积极搭建与科研院所人才共享平台,项目支持方向向军民融合、航天科技领域倾斜,支持航天院所申报的人才培养、人才引进等多个项目,推动了大院大所科技力量、人才资源释放。

二是人才项目与区域优势产业和重要领域结合度较高。项目能够围绕丰台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聚焦高新技术、新兴金融、文化创意、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着力突出轨道交通、航天军工、应急救援等优势产业的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注重对各领域人才队伍的统筹推动。项目覆盖重点产业、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农村治理,统筹推进了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人才队伍存量和增量的提升。

四是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支持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创新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展人才项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产业园区、新型孵化器发展平台建设,推动创新体系建设。

五是注重对品牌项目的持续推动。对有利于人才聚集、且对区域重点产业有显著支撑作用的人才项目给予2-3年的持续支持,“丰台区重点行业领域聚才引智项目”、“青年文化创新创业大赛”等继续支持项目逐渐形成区域品牌,有利于形成人才集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三)建议

下一步,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人才工作内容,达到更好地服务效果。



06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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