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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日期:2019-08-30 13:07    来源: 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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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二)评价结论

(三)存在问题

(四)建议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3号楼,是负责全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本级共有4个机关科室,下属三个二级单位(其中,开发中心不参加预、决算)。

科委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战略、方针、政策;代表区政府组织制订本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组织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确定本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的科技产业;推动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3、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

    4、负责组织申报并指导实施科技项目,对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5、负责组织申报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工作,协助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

    6、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7、负责本区技术市场、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科技信息工作;协调做好科技社团和民办科技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8、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科普活动年度计划,推动本区科普工作;推动科技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技术、人才、资金的服务工作。

    9、负责所属科技场馆及以区科委为主体主办的大型科普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10、指导协调本区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行政编制18人,实际16人,事业编制30人,实际27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共计4人,处级非领导干部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为3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出总计9605.92万元,2983.44比上年增加6622.48万元,增加221.9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全年收入合计9357.54万元,比上年增加6449.4万元,增长221.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8.9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18.5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总计9416.08万元,比上年增加6686.16万元,

增长244.92%,其中:基本支出1357.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42%;项目支出8058.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58%;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9512.5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6613.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数9521.5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6613.7万元。变动原因:2018年四大项经费由科委本级拨付,2017年由财政局实拨到企业;且科普经费每年上幅20%,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总计9401.8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60%

教育支出0.93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1%

科学技术支出8897.60元,占总支出的94.64%

社会保障和就业218.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3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53%

住房保障支出17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6.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万元,增长3395%。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56.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万元,增长33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才经新预算。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0.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7万元,下降55.7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0.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7万元,下降55.71%。主要原因:合理预算,减少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8897.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445.12万元,下降21.56%。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860.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082.14万元,下降23.28%。主要原因:根据项目征集情况以及实际支出情况,与财政局沟通后,核减部分指标,按实际情况拨付,二是部分项目经费由财政局收回指标实拨到企业,不从我部门列支。

“应用研究”(款)2018年度决算1227.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2.71万元,下降11.07%。主要原因:退回结转至下年支付。项目经费由财政局收回指标实拨到企业,不从我部门列支。

“科学技术普及“(款)2018年度决算809.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10.25万元,下降20.61%。主要原因:财政局收回指标转至二级单位支付。项目经费由财政局收回指标实拨到企业,不从我部门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218.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2.46万元,增长60.5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218.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2.46万元,增长60.53%。主要原因: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支付企业奖励金。

6“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17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1.1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7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工资调增,基数增加,单位负担部分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类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57.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19元减少0.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市里统一安排出国调研,区内无经费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19万元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3.46万元,比上年增长0.94万元,增长原因:2018年新增人员一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8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812.50万元,无汽车,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此类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经费。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54.17万元。其中,绩效评价141.36万元,后勤服务212.81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科学技术支出:是指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九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其中:专利支持专项经费项目1个、科技三项费项目1个、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9%,涉及金额7067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90%。本次公开主要为采用普通程序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绩效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个,重点选择符合国家及丰台区产业,技术政策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的项目,由第三方按照《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组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范》(京财绩效【20132334号)要求进行绩效评价,并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划等编制“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本次评价共设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57个三级指标。评价指标分为政策合规评价、科技效益评价、经济效益评价、推动企业成长评价和塑造营商环境评价等五大类。本次评价综合得分99分,优秀。

结论:1、创新成果丰硕,促进地区发展

2018“创新基金”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面向区域战略定位和国家前沿需求,综合运用不同项目类型,打造科学高地,营造了更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和产生重大原创性成果的科研环境,产出了一大批的科研成果。

技术成果方面,2018年项目期间,企业共申请科技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179项,获得专利授权111项,制定相关企业、行业、国家标准16项,形成了65项新成果开发,多数科技成果已经投入市场或形成产业化生产。项目企业通过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形成了“产、学、研”合作发展的态势,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科技的双向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经济成效方面,2018年度丰台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共带动企业资金投入13788万元,是创新基金总投入的近5倍,新增产值57833万元,形成销售收入56560万元,新增利润8122万元,新增税收4130万元。2017年项目期间,创新基金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激励,获得了区域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双丰收。

人才集聚方面,在创新基金项目的推动下,各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广泛招揽科技型人才,2018年项目期间,各企业共培养、引进技术人才332人,其中包括大批博士、硕士人才和高级工程师人才。大量科研人员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聚集进一步激发了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活力,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工作程序合规,企业反映良好

2018“创新基金”已经建立起由项目立项、项目监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程序组成的较完善的创新基金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全面科学的管理办法,改善了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2018“创新基金”工作严格遵循《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丰科发〔20163号)规定,按照项目申报与立项、监督管理及验收等工作程序,依照《办法》要求,对项目企业进行管理,控制财政资金使用,引导企业发展,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问卷调查数据表明,各企业对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内容、方法及工作成果表示了肯定。八成以上的企业对区科委各项工作都表示非常满意。“创新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和大力投入既确保了一大批创新项目的顺利实施,也促进了丰台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3、项目质量优化,领先作用显著

2014年至2018年度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扶持项目结题结果来看,项目总体质量逐年得到优化,“圆满完成”等级项目数量稳中有升,“较好完成”等级项目逐渐稳定在20个左右,“完成”等级项目数量逐年下降,“基本完成”等级项目数量稳定在3-5个左右。

“圆满完成”项目数量的提升和“完成”等级项目的下降表明,丰台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取得初步成效,“创新基金”扶持项目质量得到优化,丰台区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方向日渐明确,“创新基金”对本区域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开发起到了助推作用,提高了本区域企业发展质量,为丰台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铺就了光明道路。

4、创新过程规范,民企成长迅速

通过“创新基金”的规范化管理,民营企业规范了自己的创新工作过程,在获得大量知识产权的同时,建立了多种创新知识储备方式,如建立企业知识库、建立企业技术人才培训机制、建立企业标准等等,2017年度创新基金项目期间,15家企业制定了各类标准16项;28家企业共组织技术、管理等方面培训144次,培训人次达867人以上;6家企业建立了专项人才培养计划;10家企业建立了企业知识库,为产品持续研发建立了知识储备。

“创新基金”支持下,民营企业突破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中的融资难、创新难等核心问题,积极利用既有资源,从长远考虑,规范企业创新模式和知识体系,为企业下一步创新发展铺就道路,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快速成长成为可能。

(三)存在问题

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一是抓质量,审查项目单位是否是在丰台区属地内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和市、区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是否具有技术创新,内容是否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二是促进度,按照丰台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科三费管理办法”、“专利促进与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和时间节点立项、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三是重效益,通过项目扶持,在企业创新、知识产权、区域税收增长和政府为民办实事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丰台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切实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更好的服务企业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四)建议

一是结合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划,按照丰台区的发展定位,改进优化创新基金项目的资助策略,更加侧重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有可能成为区域发展支柱产业的特色研究领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符合丰台区发展定位的企业,可进一步加大投入,打造形成区级重点企业,为提升丰台区经济实力提供支撑作用。

二是根据企业研发项目难度和技术领域适当延长项目周期,结合专家意见,对具有发展潜力能够形成科技产业成果的项目在研发初期及研发攻坚期进行扶持,确保创新企业能够在成长初期得到助力,保证创新基金得到最大程度利用。

三是对于“创新基金”扶持项目,加强对项目进度进展的审查和考核,定期对项目进展进行监察和监控,并将审查和考核结果纳入扶持单位的科研诚信档案,对审查结果不诚信的企业进行警告,严重者列入创新基金黑名单,不再进行资金扶持。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2

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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