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区属部门单位内部彩钢板建筑清理拆除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 丰卫计行发 2017 82
  • [成文日期] 2017-08-07
  • [发布日期] 2017-08-07
  • [实施日期] 2017-08-0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区属部门单位内部彩钢板建筑清理拆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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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进一步加强区属部门单位内部彩钢板建筑
    清理拆除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现将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部门单位内部彩钢板建筑清理拆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8月9日前上报建筑台账明细(附件),此后每周三中午12点前上报明细台账中的清拆情况,所有上报材料发送至卫计委行政科邮箱wsjxzkaq@163.com,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内部彩钢板建筑全部清拆完毕。
    (此页无正文)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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