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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1-01-28 10:00    来源: 区城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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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收支预算总表
3、收入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7、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11、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2、项目支出预算表
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4、项目绩效目标表-机构运行
15、项目绩效目标表-事业发展
16、“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区城指中心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与指挥协调工作,职能主要为:
(一)负责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的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二)负责对本区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并对出现问题的处置进行指挥、协调和督办。
(三)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领导和管理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配置、招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
(五)负责组织建立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信息传递系统、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档案。
(六)负责全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将上报至区级平台案卷派遣至相关部门解决;对系统各类社会服务管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
(七)负责区政府城市环境热线(96005)等便民热线和市非紧急救助热线(12345)丰台区分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热线举报的受理、派发、督办、反馈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56人,实际52人;事业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1人;劳务派遣接线员83人,监督员49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3919.52万元,比2020年减少68.52万元,减少1.71%,其中:财政拨款2555.4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64.12万元。
2021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3919.52万元,比2020年减少68.52万元,减少1.7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98.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20.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2万元,其中组织事务支出0.72万元;教育支出2.25万元,其中进修及培训支出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2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0.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43.1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44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22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283.22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接线员、监督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装备及日常运转等费用;
3、全区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
4、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的运行管理;
5、丰台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丰台区智能民情图-基层综合服务平台、丰台区社区微网格矩阵平台运行维护。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8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4.1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单位)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113.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我单位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固定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95.7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接线员:负责接听政府服务热线,对群众反映问题、监督员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派遣的合同制劳务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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