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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1-01-28 09:53    来源: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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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事业运行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机构运行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职能主要为: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是受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承担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的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受区房屋征收办委托,承担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并在委托范围内接受区房屋征收办的监督。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机构的选定和组织管理工作。

3.受房屋征收办委托,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4.受房屋征收办委托,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5.负责房屋征收现场的管理,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6.承担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行政单位0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45人,实际39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1471.62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7.95万元,减少0.54%,其中:财政拨款1471.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47万元。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471.62万元,比2020年减少7.95万元,减少0.5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26.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5.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7万元,培训支出1.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28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2、消防设施维修及改造

3、互联网接入及网络维护服务

4、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运转、维稳保安服务

5、轨道征收项目现场工作经费

6、法律咨询服务

7、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

8、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4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固定资产占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76.99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7万元,同比下降10 %,变动原因为压缩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动。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5.0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其他事项说明

无。

十一、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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