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1-01-28 10:00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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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丰台市场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丰台市场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3、丰台市场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4、丰台市场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5、丰台市场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6、丰台市场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丰台市场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8、丰台市场局收入预算总表

9、丰台市场局收支预算总表

10、丰台市场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11、丰台市场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2、丰台市场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丰台市场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4、丰台市场局支出预算总表

1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机构保障类)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事业发展类)

    

一、市场监管局部门基本情况 

市场监管局部门职能主要为:1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4负责本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北京市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6负责本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7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8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9负责本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10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2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13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14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15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16负责本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17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本区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9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609人,实际539人;事业编制229人,实际116人;未规范事业编制人员实际94人,离退休人员346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35106.268173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1212.893384万元,增长3.58%,其中:财政拨款31652.60789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453.66028万元。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35106.268173万元,比2020年增加1212.893384万元,增长3.5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790.74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315.5204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99.187205万元,教育支出34.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0.42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5.57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144768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聘用辅助人员工资及知识产权专利项目成果转化奖励资金。

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管、检测、检验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803.213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768.213915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2593.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培训支出,会议支出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

1、电梯检验,根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由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取。

2、锅炉检验,根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由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取。

3、压力容器检验,根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由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取。

4、起重机械检验,根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由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取。

5、压力管道检验,根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由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取。

6、场(厂)内机动车辆,根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由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取。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599.510953万元,其中:车辆74台,839.8196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60.68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39.6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丰台市场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5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2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315.52047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专业名词解释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场(厂)内机动车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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