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1-01-28 09:28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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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二、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三、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六、财政拨款支出总表(公开)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公开)

十、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_机构运行(公开)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_事业发展(公开)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落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总量减排统计上报。

4.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7.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核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本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9.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中央及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乡镇生态环境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单位性质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88人,实际78人;事业编制79人,实际73人;离退休人员57人。

(三)机构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综合科主要职责:组织起草本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形势综合分析,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3.督查科主要职责:负责本区中央和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具体组织开展对本区各部门、各街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4.大气污染防治科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5.水生态环境科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6.自然生态科(土壤保护科)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负责本区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7.污染源科(辐射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科)主要职责:负责污染源综合管理,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排污权交易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挂安全生产科,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

8.行政审批科(法制科)主要职责:承担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及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按权限审批政策、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权限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9.财务科主要职责: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10.机关党委主要职责: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11.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拟定、修订本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预案;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本区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恶臭等环境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水源防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本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限期治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检查;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污染源监督性在线监测;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辐射应急管理工作。

12.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

13.机动车排放管理站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市政府控制大气污染的相关措施;负责制定本区机动车排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区机动车尾气排放、外地进京车辆和群众举报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采用遥感技术对机动车排放进行检测;负责收集、分析机动车排放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14.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申报前期的现场调查;负责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可行性;负责组织专家对重点敏感项目进行论证及咨询;负责对本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竣工验收报告等技术文件拟写技术评估意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10321.776018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10071.559602万元,减少49.38%,其中:财政拨款9947.1595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74.616512万元。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0321.776018万元,比2020年减少10071.559602万元,减少49.3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416.4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05.3480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万元,教育支出3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70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873.274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1.53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096512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污染减排方面:丰台区疑似污染地块场地调查;基于多源大数据融合的大气环境精准监测分析平台;非大气类委托监测;医疗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托管;空气质量市级监测子站运行维护,土壤及水质监测能力提升支出等。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监察能力建设支出;环境执法办案专项支出;环境信息监控中心运行维护支出等。

3、机构运行方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733.729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4.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9.30790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322.15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水电费、邮电费、会议培训、日常维修及工会会费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七、固定资产占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454.625556万元,其中:车辆5台,62.57469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771.7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458.92352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7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905.34801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及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预算数0万元,2020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数2.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环保系统检查、调研等接待费用,同比下降10.25%,变动原因为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数17.64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7.64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三、其他事项说明

无。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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