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丰台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采购区政府机房监控设备的公告

日期:2023-06-09 17:28    来源: 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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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区政府机房运维保障工作,丰台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计划开展区政府机房监控设备购置工作。为广泛吸纳信息化专业方面社会力量,保证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现公开监控设备采购需求,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丰台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为区政府8间机房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配备监控显示器1台。

要求:设备需选用主流品牌,确保7x24小时不间断运行,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180日。

三、经费限额

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报价须包含设备价款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服务内容

(一)设备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服务商需提供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确保购置的设备稳定运行。

(二)售后服务:提供至少1年的质保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电话。

(三)故障响应:30分钟内予以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排查故障。

(四)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日期以通知为准。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报名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公司相关资质、近2年工作业绩及承接同类项目案例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三)服务商应写明本项目所需的公司资质、实施方案及报价等内容;

(四)其他响应公开征集所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六、评审比选程序

采用综合评分法,结合申报单位经验能力、报价、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比较,最终确定1家单位为监控设备服务商,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七、申报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单位将有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的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版递交至招标单位(一式一份),投标文件应包括:报名承诺书(见附件1)、设备报价单(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企业资质的相关文件、电子版文档和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接收材料时间:2023612日至616日。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甲13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10-63817638

附件:1.报名承诺书

2.设备报价单

附件1.报名承诺书

附件2.设备报价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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