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十五五”时期丰台区民政事业发展研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06-16 17:04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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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项目名称:“十五五”时期丰台区民政事业发展研究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

3.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0万元(不含)(人民币)

4.采购需求:

4.1简要评估《“十四五”时期丰台区民政规划》的实施成效,包括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重点任务开展、重点工程推进和重大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1份研究报告。

4.2结合丰台区特点,提出调研计划建议,辅助开展调研工作,并结合前期调研和基础研究,系统分析“十五五”时期丰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挑战。

4.3重点研究“十五五”时期丰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包括重大任务、重点工程、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等。

4.4研提“十五五”时期丰台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4.5链接供应商资源,通过智库、企业、社会组织、高校联动等方式,组织邀请民政工作领域专家开展论证会。

4.6总结形成《“十五五”时期丰台区民政事业发展研究报告》。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参选单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1.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进行分包或转包。

4.服务标准认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参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完好,加盖公章,于20256241130前报送至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8803。逾期未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在递交文件时,参选单位应出具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比选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63258349

附件:比选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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