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查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依法对以下35家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进行公示,具体检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检查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规定》(见附件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请对统计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予以监督和配合。
感谢你单位对政府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工作的支持!
附件2: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规定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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