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你家爱豆明天住哪家酒店吗?私聊我,有惊喜!”某明星粉丝群里悄悄冒出这样一条“贴心广告”。而发广告的张某表面上是热心的“吃瓜群众”,私下却做起了明星隐私的“批发商”:身份证号、航班、酒店房号……统统明码标价可售,收款到账的铃声成了他最爱的背景音乐。直到有一天,敲门声响起——来的是警察。
案情回顾
张某,一个活跃在追星网络社区的普通用户,起初也仅是一名“吃瓜群众”。然而,他很快发现,某些粉丝群体对于明星行程、住宿等隐私信息有着近乎狂热的“需求”。一条模糊的酒店定位、一个可能的航班号,都能在圈内引发讨论甚至高价求购。
利益诱惑之下,张某的心态逐渐发生了变化。张某将网络上碎片化的明星隐私信息进行收集、比对、交叉验证,最终形成包含身份证号、航班号、酒店号的“明星行程套餐”。后张某以隐晦的方式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广告,声称可以提供“独家”“内部”的明星行程信息。明星的身份证号、航班起降时间、入住酒店的具体房号等本应严格保密的个人信息,被张某明码标价,如同商品般进行交易。经查,张某在短短四个月内,多次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主要包括明星、网红、运动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航班、酒店信息等,违法所得达人民币4万余元。后民警在张某家中将其查获。
近日,丰台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追星可以热情,但别让热情冲昏头脑;“吃瓜”可以快乐,但别让快乐越过边界。网络空间清朗,需要你我共同守护。粉丝和明星之间,最浪漫的距离是舞台到观众席;最近又最危险的距离,是个人信息到不法贩售者手里。让我们携手共筑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让“隐私不泄密、信息不裸奔”成为社会共识与法治现实。
(区检察院 向智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