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制度为先
建立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在社区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一体化”建设,引导各方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合力。以物业项目负责人到社区报到为契机,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向社区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企业自律,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信息公开、标准明确、管理精细、简约高效的物业服务体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接诉即办,满意为先
开展“四个服务”专项提升行动,抓好环境服务、公共服务、小区秩序以及安全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建立“接诉即办、随查立改”管理机制,针对群众诉求做到接诉即办,暂时不能解决的或不属于物业管理范畴的,做好解释并上报,切实提高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率和满意率。紧盯重要节点,加强对群众关注问题的自查自改,定期组织物业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隐患,为业主提供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共商共建,民生为先
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议事”机制,对涉及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定期共商共议,社区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社区吹哨、部门报到”解决,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街道解决。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履约,对群众关心的水电气热等城市运行基本要素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应急保障,对于突发事件迅速、有效地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基本生活秩序。
管服结合,提质为先
提升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建立街道社区干部物业企业定点联系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创新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方式,探索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监事会,对物业企业在服务居民群众工作中的服务内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区委组织部 吴建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