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律师代理的系一合同纠纷,合同签订于北京丰台,约定由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杨先生常驻河北,后通过北京法院微诉讼平台得知可跨域立案遂提出跨域立案申请。
当天上午,京津冀跨域立案“全覆盖”启动仪式在河北省高院举办,三地法院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的不便。此案成为“全覆盖”启动后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跨域立案申请。
河北高院对律师提交的诉讼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确认后向其出具诉讼材料收据,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输入案件信息,选择管辖法院。随后对起诉状、证据等进行拍照上传。询问申请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及是否接受诉前调解,在系统中进行勾选,点击提交后完成整个跨域立案申请流程。该跨域立案申请随即被自动推送至北京法院审判系统“网上立案审查”模块中。丰台法院立案庭法官网上审核诉讼材料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随即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上传系统并点击“审核通过”完成立案登记。
河北省高院系统上收到“已立案”提醒后,点击进入查看丰台法院制作的相关法律文书,打印交给当事人予以签字确认,并释明相关法律问题。最后将起诉材料原件等材料通过司法专邮寄给丰台法院,整个过程耗时不到半小时。
据了解,跨域立案的适用范围为一审民商事、刑事自诉等案件。对属于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中级、基层法院作为“协作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并通过该法院向管辖法院提交相关诉讼材料。是否登记立案,由管辖法院决定。XFTB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