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宁)近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某劳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后,丰台区依照相关职权做出的首个行政处罚案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施行,标志着对于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进入新阶段,为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明确赋予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更多执法手段,是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为深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地落实,丰台区持续加大对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措施,着力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及实名制管理五项制度覆盖率,对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个人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形成“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根治欠薪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