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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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2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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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公益宣传替代修复赔偿
丰台区引导餐饮业生态损害者主动担责

  本报讯(通讯员 宋贺宁 陈芳)近日,魏某在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和看丹街道办事处的共同见证下,履行了公益宣传替代修复赔偿责任。 

  本案是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科技手段对热点网格报警地区进行问题点位排查时,发现北京香满道餐饮有限公司丰台科技园分公司(以下简称“香满道”)在诺德中心二期经营的美食城油烟净化装置不正常运行,14个摊位档口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并对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周边大气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一案双查”,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经过充分调研、综合认定和赔偿磋商,决定采用环保公益宣传的替代修复方式进行赔偿。

  在宣传活动现场,香满道设置了宣传横幅,制作了关于低碳生活及餐饮油烟、废水治理、噪声防治等方面的宣传海报。此外,香满道还组织管理人员通过分发宣传手册、上门宣传指导等方式,向入驻商户和过往顾客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知识。 

  魏某向记者说道:“我们这次真正认识到了做好环保工作是餐饮从业者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以后一定加强管理,自觉守法,为建设美丽北京做贡献。” 

  这一积极尝试就是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丰台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油烟排放超标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没有一罚了之,而是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让排污企业受到了处罚记住了教训,也警醒了更多企业和个人,绝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非法获利,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属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倍增追赶跑出“丰台速度”,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相关链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丰台区秉持“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担责”的工作原则,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执法调查、鉴定评估、推动磋商、签订协议、修复评估,引导生态损害者主动担责,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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