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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第三幼儿园2021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1-01-28 10:00    来源: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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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三、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四、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公开)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

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公开)

十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事业发展类(公开)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机构运行保障类(公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第三幼儿园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第三幼儿园基本情况

  丰台三幼职能主要为幼儿保育教育。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

  3、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5、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6、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市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共包含行政单位0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1 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 0 人,实际 0 人;事业编制 60人,实际57 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 2185.58 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32.56 万元,增长1.51 %,其中:财政拨款2185.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2185.58万元,比2020年增加32.56万元,增长1.51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96.71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8.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674.14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18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教职工培训经费;

  3、养老及职业年金经费;

  4、食堂排烟系统修整经费;

  5、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经费;

  6、玩教具、设备购置经费;

  7、房屋修缮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21年本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

收费项

目名称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执收单位

收费依据

保育教育费

//

900

幼儿

丰台第三幼儿园

京发改规(20124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83.4万元,其中:车辆1台,13.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第三幼儿园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 %。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8.87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其他事项说明

   无


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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